近日杭州女孩洛洛的事情引发众多网友愤慨,网友第一次如此和谐地,站在同一阵营,痛骂女孩的父母家人。女孩家人和公司在某调解栏目播出,我看了下该节目的简介,这里摘抄一句:栏目将化解矛盾纠纷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体现“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倡导“人人都是和事佬”的公益理念。

“人人都是和事佬”,那就不需要警察、法官,不需要法律、法庭,一切纠纷或者需要负责的刑事案件等,都无需走法律程序,“和”就完事了。这个节目,倒是将倡导的理念展现得淋漓尽致,以身作则,以“和”了事。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也总有这样的和事佬。他们总是站在闹事的一方,劝说被侵害的一方——算了、不要计较、满足对方的要求。

被父母伤害的孩子,和事佬劝他们算了:那毕竟是你的父母啊!不管父母对孩子做什么,孩子都要百依百顺,听之任之,悉心赡养。如若因为父母带来的伤害太过沉重,孩子记仇,和事佬会给冠上“不孝”的称号。他们从不指责虐待、偏心的父母“不慈”,因为孩子比较弱势,孩子嗓门没有父母大,不“占理”。

如此,不管父母对孩子做了什么,孩子没有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权利,甚至连一句怨言都不能有。猜猜,如果这个女孩没有死,她想远离她的父母,和事佬会怎么劝她?“那毕竟是你的父母啊,他们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和事佬还会劝她努力工作赚钱给弟弟买车买房娶媳妇:“那是你的亲弟弟啊,做姐姐的不应该帮下弟弟吗?”

遭受家暴、丈夫出轨的妇女,和事佬纷纷劝她原谅。“给丈夫一个机会,他都认错了,没必要闹到离婚的地步,家和万事兴。”事实上,这些“和”是以什么为代价的?是以被侵害的人不断让步、不断受伤害为代价的。而那些侵害别人的恶人,却能不断地从中获胜,满足心理或物质上的需求。

和事佬不是劝说侵害他人的一方不要再做伤害对方的事,而是劝被伤害的人原谅,进而继续忍受。和事佬没有同理心,如果他们能稍微站在被侵害的一方,换位思考,就不会有和稀泥事件的出现了。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是有一定道理的。

以杭州这件事情为例,和事佬试着将自己带入张总的身份:员工死了,非工伤,公司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六万元。比起一些分明要负责却逃避责任的公司已经好太多。现在员工的父母却要他赔偿几十万,何来“赔偿”一说,又不是公司的责任,为什么要赔偿?莫名其妙。接着,听说这笔钱是要给儿子付首付,好家伙,女儿死了,想着怎么“搞”钱给儿子买房,能“搞”多少是多少。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听到这样的答复,即使自己要赔钱,内心也一万个不愿意将钱赔给这样的父母。

如果试着把自己代入这位母亲的位置,也会非常莫名其妙:为什么女儿死了,想着多赔一点钱给儿子买房?为什么谈判的时候,还特地化了妆出门?

可以对比下其他的新闻,例如江哥的妈妈、百香果女孩的妈妈,她们在镜头前,都是非常憔悴的。女儿身亡之后,她们一下子老了十几岁。她们出镜确确实实为女儿讨回公道,可没有在意自己妆容仪表的心情。还有一些新闻,孩子死了,家人表示赔多少钱都回不来了,只想严惩凶手。而这件事情,公司和男友都不用负责,却被讹上了。这是正常人、爱女儿的父母干得出来的事吗?

当和事佬变成受害者,他们还能劝自己“算了”,以和为贵吗?

以和为贵是说给讲道理、辨是非、懂礼仪的人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