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娄先生(化名)来到斗门公安分局新青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被偷了,接报后,新青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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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仔细研判与分析,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身份,1月22日晚,办案民警在井岸镇的一家酒吧门前将嫌疑人冯某某(男,18岁)抓获。冯某某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娄先生的手机偷走的呢?
▲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某
原来,1月19日晚,冯某某骑车从井岸镇回乾务镇的路上,途中经过一家公司时,萌生了盗窃的想法。由于当时时机不成熟,于是冯某某先回了住处。1月20日凌晨4时许,冯某某来到了目标公司外围,翻过围栏,并尾随公司员工进了其中一栋宿舍楼,在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了正在睡觉的娄先生,且其手机放在靠墙的枕头边,于是“顺手牵羊”把娄先生手机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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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冯某某已被斗门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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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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