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福建省福鼎市、江西省上饶市接连发生5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件,共造成6人死亡、2人重伤。
案件性质恶劣,三地公安机关全力展开侦查,过程中,不断有线索显示几起案件具有较强的共性。最后,DNA比对结果证实,此5起案件皆为户籍地为浙江平阳县的男子涂典波所为。于是,由公安部牵头,将系列案件作并案处理,同年7月6日,将涂典波列为A级通缉犯,在全国范围内追捕。
经查,涂典波小学三年级后就离家出走,浪迹各地,曾因违法犯罪多次被打击处理。该人善于爬乘火车,无固定职业及住所,多住在工棚、建筑工地、无人居住的空房,曾经到过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十多个省份。
那个年代,没有完善的路面监控系统,旅馆业、出租屋管理也不规范,加之涂典波野外生存能力极强,以致通缉令发布了好几个月,警方却完全没捕获到他的行踪。
直到4个月后的11月中旬,涂典波才在一起行窃过程中自投罗网。
彼时,涂典波逃窜到了四川省宜宾市。
11月16日这天凌晨,村民陈英从睡梦中惊醒,感觉到房间里有人影晃动。陈英的卧室门是关着的,她和女儿睡在一起,而当时女儿就在身边。陈英立马意识到,自家进了小偷,于是大喊:“抓贼,抓贼了!”
陈英家所在并不是一般的农村,而是在宜宾郊区,人口密度还是比较大,四周都住有邻居。陈英的喊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很是响亮,小偷听罢,不敢留恋,径直跳出窗口,匆忙中直接从二楼跌落了下去,摔断了腿。
听到喊声的邻居跑出来把小偷团团围住,手电筒的光线射在小偷身上,只见他是个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身材瘦小的男子,趴在地上不断呻吟:“我的腿,我的腿……”
民众立即报了警,警察到来前,有村民从小偷身上搜出几张港币、美元和200多元人民币,还有两把匕首和一本黑封面的小笔记本。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这只是一个小偷,直到笔记本上记录的内容曝光,众人才惊骇万分。
这是一本“杀人笔记”,上面写着“今天我又杀了两个人……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我还是很孤独……”等话语。
派出所民警赶到后,仔细查看了笔记本,发现当中还夹着一张报纸,头版的新闻标题写着《悬赏十万,缉拿凶魔——此人有可能逃往广西》,这正是公安部向社会发布的涂典波的通缉令!
通缉令结合笔记本上的话语,民警脸色变得十分凝重,对小偷采取的强制措施也升了级。回到办案区,民警立即通过内部网络对小偷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发现此人与涂典波十分相像。
次日,宜宾警方与涂典波系列杀人案专案组所在的浙江金华警方取得联系,当天中午时分,两省警方确认该男子就是公安部A级通缉人涂典波。
经过审讯,涂典波对其所犯的令人发指的罪行供认不讳。
伴随着涂典波的供述,办案民警再一次回顾了那几起惨不忍睹的案件。
2006年3月4日晚,江西上饶,涂典波第一次作案。
男子任斌在睡梦中感觉到被未婚妻羊琴抓了一下,刚开始他没注意,几秒钟后,他察觉到手上有黏糊糊的像血的东西,他惊恐地喊了一声,然后听到有人从窗户跳出,发出“咚”的一声。任斌起身打开灯一看,床上都是血,羊琴头部遭到重击,处于昏迷状态。
羊琴在医院足足昏迷了25天才清醒过来,直到11月涂典波被捕时,羊琴的头部仍然有一大块凹陷。遗憾的是,羊琴出事后,都是父母在照顾她,未婚夫任斌一家人不见踪影……
3月11日晚,涂典波第二次行凶,受害者是一对情侣,男的21岁,女的20岁,都是浙江金华一家医院的药剂师。两人在自己家中遇害,颈部均被用刀割开,深度到达了颈椎,女死者赤裸着下身,有受性侵痕迹。凶手在墙上用受害者血液写有“杀人者恨社人”6个大字,令人毛骨悚然。
3月29日,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羊琴恢复了意识,而福建省福鼎市的一名16岁女孩在这天被涂典波杀死并奸尸。
4月9日,一对贵州籍姐妹在位于金华的出租房内被杀害奸尸。
5月26日,江西省上饶县,涂典波攀爬下水管进入一处豪宅,将27岁的女主人扼颈杀死,然后奸尸。
6月底,涂典波来到福建莆田一个小寺庙出家,五天后觉得“没意思”,悄然离开。
8月中旬,涂典波出现在桂林火车站,捡到一张通缉他的报纸,夹在了笔记本中。
11月16日,涂典波在四川宜宾落网,他是9天前从云南昭通过来的。
当民警询问到涂典波作案动机时,涂典波毫不避讳地回答:“报复社会。”这也与他第二次作案时在墙上留下的字迹进行了印证。
涂典波出生于浙江平阳县龙尾乡百尖村,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家出走了,有人说她是精神失常走失了,也有人说她是改嫁去了外地。
涂典波父亲从年轻时起就有小偷小摸的恶习,对涂典波也毫不上心。
家庭的悲剧让涂典波性格变得孤僻,对“家”这一本应让人感到温馨的地方没有丝毫留恋,11岁那年,他就独自离家外出闯荡,此后直到犯案被抓,都再也没回去过。
除了亲情的缺失,涂典波在爱情上也遭遇了坎坷。他曾交了个女友,后来离开了他。涂典波在笔记本中写道:“没和她道个别,我想没这个必要。如果不是她……不要我,我不会走今天这种地步。”下面写了个大大的“恨”字。
可以看出,在涂典波的内心深处,对家人、对女友都带着极强的恨意,最后,他把这种恨与怒转嫁到了社会,发泄在了无辜群众的身上。
公安系统查询显示,涂典波1998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6个月,于1999年4月刑满释放;仅5个月后,他又因盗窃罪被判刑2年6个月,于2002年3月9日刑满释放;2006年,涂典波犯下杀人强奸重罪。
犯罪心理学家马皑分析认为:“涂典波和河南杨兴海、内蒙古集宁孙鑫等杀人强奸犯有着共同的变态心理特征,这种变态心理源于恋爱、婚姻的挫折,不被异性看重,对异性有自卑感,没有渠道与能力同异性发生性行为,于是用奸尸来实现一种代偿性满足。”
2006年11月20日,涂典波被押解回金华市,当地数千民众围观。
2007年6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涂典波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涂典波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2007年11月28日,涂典波被依法执行死刑。
理性地讲,自幼缺乏的家庭教育和父母关爱是涂典波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客观因素,他的个人经历曝光后,亦引起了社会对人们成长环境的讨论。
但另一方面,放眼全国,有着悲惨童年的人不在少数,可他们中最终成为恶魔的比例并不高。
人之所以称为高等动物,是有情感,有自制力,有主观能动性,而涂典波之类,情感中带恶,遇事冲动缺乏自控,更像是未进化完全的野兽,与人相差远矣!
对了,涂典波有个更出名的名字——董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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