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的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

在当代社会,如果有人找你借钱,你们俩之间是有协议的,但后来那个人却不还跑了。这时的你肯定在心里痛骂,这是什么样的老赖,

但时间回到解放前,一位地主强迫一个农民借钱时签下协议,最后这位农民无力偿还,那这还能算的上老赖吗?

人物分析

解放前的华北农村依旧是一个地主横行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有一个

地主恶霸黄世仁

,对于黄世仁的描写是怎样的呢?

“黄世仁大大的冬瓜脑袋上只有几根杂乱的头发,他的眉毛就像他的心眼一样又黑又密,小小的眼睛常常发出凶光,向人要钱的凶光,他还有一个超大的鼻子和一张大大贪婪的嘴,这张嘴不光是贪婪,那里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让人愤怒。”所谓相由心生,一个贪婪无耻的地主形象就这样被刻画出来了。

反观杨白劳是什么人,杨白劳是贫苦佃农,妻子早逝,只留下女儿喜儿和他相依为命。

人物介绍得很详细。

一位是靠着剥削过着皇帝一般生活的人物,一位是和女儿相依为命的朴实农民,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形象,

而老赖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老赖是在有足够的资金下依旧不还所欠下的钱财,这样的人被称之为老赖。

而杨白劳是一位贫苦的农民,他不可能像现在所说的老赖那样有足够的钱财,甚至生活上还要靠邻居救济,这样的人如果用老赖来形容他,未免有点不太妥当。

然而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太穷,又是怎样与黄世仁签下协约的呢?

首先我们要抓住“穷”这个字眼,

也正因为穷,才会去找地主借钱来保命。

有人可能会问杨白劳不是种地的吗?种地难道会没有收入,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地是农民自己租的地,上面种的食物大多归于地主所有,根本不会有自己的存粮。

为了自己与喜儿的生活,杨白劳才会去找地主黄世仁借钱,而现实中又有谁在自己条件尚可的情况之下,去找人借钱呢?

向地主借钱,这本来就是一个危险的举动,旧社会的地主阶级根本不会笑眯眯地把钱给你,给你钱的同时也会在你身上打量,是否有好处可捞,而这个“好处”就是杨白劳的女儿喜儿,

所以这个肯借钱的动机是不纯的,并不是单纯把钱借给你,后来还上就好了,而是一环扣着一环,方便为后面埋坑的幌子罢了。

所以也就有了后来的逼迫杨白劳签订协议,将喜儿作为抵债工具。然而杨白劳是什么人,他只是旧社会普通农民,与其他人一样租用着土地,交纳着给地主的税款,按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半个“包身工”了,哪里还有额外的钱去还那天价一般的高利贷?

所以一切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其中协议签订的本身也有着问题。

人物动机分析

在谈协议问题之前,我们来谈谈黄世仁所谓签订协议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其实动机显而易见,是想强占杨白劳的女儿喜儿

因此才逼迫杨白劳签下协约,让他赶紧还钱。作为一个地主他难道没有看出来杨白劳根本就没有能力能在短期之内还上这笔高利贷吗?其实他内心也跟明镜似的知道这对杨白劳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如果让他把喜儿作为抵债,这样他的目的也就得到了,谁还管杨白劳还不还钱。

所谓协约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纯洁的,黄世仁也不是真心实地想跟杨白劳签订那份协议,说白了,

就是一匹盯着猎物的狼在等候着让自己的猎物能够早日掉落到陷阱里。来获得他想要的利益罢了

所以说这份协议在开始签订的时候就是有问题的,愿意建立契约的人目的都不纯,谁又能保证这份是纯粹想要钱还是另有其他目的?也正因为如此,

杨白劳在这份协议上完全是一位受害者,等于是被人一步一步逼迫到无路可走的受害者。又怎么会是老赖。

阶级分析

上篇我们谈到协议本身的问题,除此之外,黄世仁与杨白劳之间的关系也是令人深究的。杨白劳和黄世仁之间是怎样的一种阶级关系。

黄世仁是旧社会的剥削主,杨白劳是被剥削的对象,黄世仁可以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照样可以享受钱财,而杨白劳就算拼了命也不一定会有一口口粮。由此可见,收入分明,阶级也分明,

而一般受到认可的协议是怎样的?是一种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

这样的协议可成立,如若一方没有遵守可以说他是有着毁约行为的。

但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协议是不平等的协议,首先在阶级上杨白劳是被剥削者,属于势力较弱群体,因此对于势力较强的黄世仁来说,威逼这样的人签下协议是在容易不过了。

其次在财产上,黄世仁是地主,可以说拥有的钱财是无可想象的,而杨白劳只是一介小小的甚至无法维持温饱的农民,所以在财产上二者也是属于不平等的关系。

在当时的背景来看,解放前的华北还是地主霸凌,农民还没有获得自由,所以这样的协议是不平等的协议,更何况协议上面是以自己的女儿喜儿作为抵债,喜儿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什么物件,有怎能用人来进行抵债?

最后在两人的社会地位上来看,杨白劳是跟当时的绝大多数租地的农民一样属于弱势群体。黄世仁属于强势群体,这样的一个条约签订没有办法有足够的说服力。

或许可能就只有黄世仁认为这是协议,在当时的人看来这样的协议不明摆着是被威逼强迫所签下的吗,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会因为还债把自己唯一的女儿给卖了?真正的平等协议是两人在相同的身份相同的社会地位还有相同的钱财之下所签订的,而

杨白劳和黄世仁之间,不是相同的身份,按旧社会的说法就是主子和奴隶之间的身份。

也不是相同的阶级,更不是相同的钱财,这样的两个人签订的协议能有说服力吗?

毕竟一个是逼迫,一个是无奈。因此不能凭借着此条约来说明杨白劳是老赖的行为,这样的说法是行不通的。

阶级威逼的无奈

不知大家眼中的资本家是何样貌,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高中学过的一篇课文叫做《包身工》。里面资本家丑恶的嘴脸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在资本家的眼里,员工是赚钱的利具而不是一个人,在这篇课文中即使员工生病也会被要求干活,似乎在诠释着一句话“榨干你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黄世仁作为封建势力的土地主,跟那些开厂的资本家有一定的异同点,靠剥削为生。而那些包身工和杨白劳就是那些弱势群体。

有人会说,当签订那些协议之时为什么不反抗呢?怎能反抗,杨白劳只是一个靠租地为生的普通农民罢了,在面对协议之时又该如何呢?就算不签又会怎样,相信下场并不会比原有的结局好。

只要有获取,就必定有剥削。对获取的渴望必定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剥削。获取永远都是心理层面的活动,当一个人强调某种获取的实体,就永远会有剥削,这一点对于个人和集体来说都是一样。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杨白劳只能签署那份不平等协议,迎接他的悲剧,这是被逼到绝处的无奈之举。

总结

剥削阶级是肮脏的,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因此这样的说明杨白劳是老赖的说法是片面的,也是不正确的,

杨白劳非老赖,而黄世仁也非纯粹的借钱。协议不成立,也就没有老赖之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