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国祥

“谁跟××(区)发展过不去,我们就跟谁过不去;谁砸××(区)营商环境的牌子,我们就毫不留情砸谁的饭碗。不管是‘铁饭碗’也好,还是‘钢饭碗’也好,都要砸!”某区委书记在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上说。(1月30日《湖北日报》)

暗访短片披露,一企业拿到的土地上有6万方渣土无人负责清运,政府承诺的场平工作迟迟不能推进;某园区一条马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导致6家企业被迁走,预计损失总额达520多万元。以上两起案例算不算“砸牌子”,如果算,关注者就会静候“砸饭碗”的回声。但是,在刚刚发生某市领导怒掌部属成为舆论焦点之际,动辄吼出“砸饭碗”似有不妥。

首先,优化营商环境不能把着力点放在打“马后炮”上。放弃过程就是放弃结果。有关条例2019年底颁布,两起案例都发生在条例实施之后,事后暗访和调查追责的工夫如果用在前面,这类不良“故事”即使开花也难结果。

其次,治理不良营商环境要靠法治而不是靠威胁。“砸饭碗”向来被认为是卡人脖子、断人后路的极端手段,问题是营商环境损害到什么程度算“砸牌子”,不能凭领导主观感觉,严格依法分类分层治理,才符合条例反复强调的法治原则。

第三,领导作风应该为营商环境作出良好示范。既然“没有好的干部作风就没有好的营商环境”,那么,话风折射作风,领导口中的“砸饭碗”算得上情绪化的粗话,早些年就被诟病“不符合当代起码的政治文明规则”。领导怎么对待干部,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工作部门和干部怎么对待企业。

然而,如果能够按照该书记所说,从一开始就扎实落实“六治六纠”,即“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治浮;纠等纠靠纠要,纠推纠躲纠拖”,优良的营商环境就水到渠成了,干部们也用不着在“砸饭碗”面前如坐针毡了。

来源:红网

作者:易国祥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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