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强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接待的判决。此案中,4名未成年男子逼迫13岁少女拍摄不雅视频,多次殴打、威胁其接待客人,以此为自己牟利。涉案四人除聂某外均被判处6年8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去年上半年,13岁少女陈某在一酒吧的溜冰场意外认识了聂某、宋某、张某三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去年6月时,聂某主动联系陈某,称可以为她找到挣钱的轻松工作。陈某由于年纪小,涉世未深,信以为真,便跟随聂某去了温岭市泽国镇。

据了解,聂某与张某系情侣关系,二人租住在泽国镇一出租屋内。陈某去之后,聂某通过社交平台找陌生男子,和他们谈有偿陪侍的事情,谈妥之后,就哄骗张某或陈某与陌生男子开视频聊天,以这种方式骗取陌生男性钱财。陈某一共开视频聊天四五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段时间后,聂某不满足这种“小打小闹”的赚钱方式,提出让陈某为陌生男性提供真实的有偿接待服务,陈某果断拒绝。

聂某不甘心,将陈某的手机收起来,并且语言威胁陈某,称如果陈某不按他的要求做,就要杀了陈某。听到这些,陈某害怕极了。但是自己的手机被聂某拿走了。于是,她趁机拿走了聂某手机逃了出去。

可是由于聂某以及同伴对当地地形熟悉,加之陈某年少,很快便被找到。找到后,聂某及其同伴以暴力手段胁迫陈某接受他们的要求,孤独无助的陈某只能被迫同意。

回到出租屋后,聂某让张某通过手机录像拍下两人的不雅视频,保存以防止陈某再次逃跑,并且还扣押了陈某的身份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聂某、宋某等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寻找合适客户,作为中间介绍人,和他们谈论具体价格与服务,谈成之后便强迫陈某为他们提供服务。陈某去时都要带着宋某的手机,收款之后,又转到聂某的手机中。

在陈某报警之前,一共被迫提供有偿陪侍10多次。

6月28日晚,陈某终于找到机会逃跑。她提前联系好网约车,表面同意接待聂某谈好的两个新客户,后以需要去卫生间为由,搭乘网约车到附近派出所报案。至此,陈某的悲惨遭遇才得已结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今年1月20日,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聂某强迫年仅13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不良活动,情节恶劣,需另案处理。宋某则以被迫卖淫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罚金2000元。其余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及5年8个月,处罚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