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来源不明的

进口冷链食品

完善冷链食品安全

追溯平台建设和使用

严查非法制售口罩等

防护产品违法行为

全市“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

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1月30日,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对2021年的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2021年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有

这些“大动作”

全力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

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等主体责任,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严格管控首站定点冷库、第三方冷库和企业自建冷库,持续推进“人、物、环境”同检,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做好溯源和紧急处置。

开展使用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排查

协同抽查排查使用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

常态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保供保质稳价工作

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管控“一退两抗”药品。

加强聚集型会议营销管控,持续开展防疫相关价格、质量、广告等信息监测,密切关注疫情有关投诉举报。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两张清单”和分类改革措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两个全覆盖。

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切实提高审批办证效率。

推进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扩大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强化“制度+科技赋能”,推广电子证照。

“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

推广告知承诺制,对住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开展公司制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

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适用范围拓展到除上市股份公司以外的所有企业类型,把公告时间压缩到20天。

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整体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6%以上。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方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办好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亮剑护航”专项行动,年内查办1-2件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聚焦重点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品,推进“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行动。

强化质量激励,完成第八届市长质量奖评定,支持大连企业参与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评选。

组织优秀企业参加省品牌价值评价,参评企业数量30家以上。

强化先进标准供给,新增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

完成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项以上。

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全年新增认证证书1000张。

强化信用监管

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公示、共享和信用评价等措施,企业年报率保持90%以上,涉企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及时分析放宽准入后的市场风险状况,对以承诺方式获准进入的市场主体进行守诺核查。

加强异常名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

强化价格竞争执法

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治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涉企收费、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专项清理,加强教育、医疗、药品等领域价格监管,确保“减负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强化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

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严厉打击涉及政治敏感性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监管,深化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格式条款监管。

强化执法办案和消费维权

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及电商领域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扎实推进第三个食品安全建设年,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加强抽检结果分析使用,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市本级完成抽检不低于9000批次。

完善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和使用。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的监管,切实强化对疫苗特别是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中的质量监管。

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零售药店监管。

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美发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继续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应用省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力争实现电梯责任保险全覆盖。

组织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行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措施,加大缺陷调查和产品召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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