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新闻三假、著作权侵权、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低俗直播、非法出版等类型。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市共查办涉黄涉非案件458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7万余册,有力打击了涉黄涉非违法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国际新闻联盟海外频道”诈骗案
2020年7月,根据垫江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线索,在市委宣传部统筹组织下,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对王某均等人以“国际新闻联盟海外频道”名义设立新闻分支机构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1月以来,王某均等人擅自设立“国际新闻联盟驻重庆办事处”,创建两个非法网站,并计划在重庆多个区县设立分支机构,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名义开展非法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期间还以办理记者证和主编证为由实施经济诈骗。
目前,该案依法取缔3处非法新闻机构,刑事拘留3人,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重庆某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市公安局打假总队侦破重庆某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经查,2013年1月至今,该公司向我市某区教育系统销售台式计算机10568台,其中有8878台使用未经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许可而私自复制的WINDOWS7操作系统和OFFICE2010办公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共计1775600元。
目前,该案刑事拘留1人,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芗城传奇”私服著作权侵犯案
2019年12月,根据举报线索,南岸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对“芗城传奇”私服侵犯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立案调查。
经鉴定,该私服游戏与原版相似性比例为98.88%,存在实质性相似,并通过不断修改游戏程序掩盖侵权事实,严重侵犯了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0年1月,专案组赴福建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2020年4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0元。
重庆“4.08”散发色情卡片牟利案
2020年4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在黄赌警情研判中发现,以唐某团伙为主的8个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色情卡片在我市主城区从事网络招嫖活动。
经查,2019年5月以来,上述犯罪团伙通过浙江、广东等地印刷窝点印制色情卡片,寄回重庆后雇人在人员密集场所散发。
2020年10月,专案组对8个卡片招嫖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106人。同时,一举打掉位于浙江金华、浙江温州、广东广州的3个印刷窝点,缴获色情卡片60余万张。
目前,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余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12月,根据举报线索,渝北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对余某某涉嫌网络登载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8月以来,余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购买域名和租赁服务器,先后创建9个含有大量淫秽视频的网站和6个导航网站,进行非法营利。
2020年7月16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陈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沙坪坝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对陈某等人涉嫌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初,陈某、张某创建运营视频网站。网站IP地址和服务器位于美国,内含有大量淫秽色情视频,通过支付宝充值会员方式观看,点击量超过240万次。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向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12月,根据举报线索,巫溪县公安局对向某某通过微信、QQ贩卖淫秽视频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向某某在境外网站下载淫秽视频1.3万余个、图片11万余张,期间伙同妻子通过微信、QQ以不等价格向340余人出售750余次淫秽视频与图片,非法获利35000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重庆某直播APP低俗色情表演案
2020年8月,根据举报线索,北碚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区文化执法支队对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多个直播APP存在低俗表演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该公司运营多个直播交友APP,通过用户充值打赏与主播分成的方式盈利。
2020年6月以来,其签约主播违反《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在直播表演中存在低俗内容。
2020年10月,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杨某等人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0年7月,根据举报线索,万州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区文化执法支队对某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向学生销售自编图书并牟利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校教师杨某等人擅自编写《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册》并委托印刷厂印刷,从2012年开始通过班级老师向在校学生销售发行,期间被学校发现后制止。
2020年年初,杨某等人再次擅自印制5000册《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册》进行销售发行,截至案发已销售1033册,违法经营额51198元。
2020年10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153594元的行政处罚。
某文化有限公司储存非法出版物案
2019年11月,根据“扫黄打非”基层站点举报,云阳县“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县文化执法支队对该县某酒店堆存的疑似非法出版物立案调查。
经鉴定,《好词好句好段 小学生1—2年级》《作文起步 小学生1—2年级》等为非法出版物。
从2019年10月开始,该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向该县中小学生及家长进行销售。2020年7月,依法对其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扫黄”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
具体来说,是指禁止淫秽色情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害内容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网上信息等方式公开传播。
“打非”就是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扫黄打非”是保障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有效途径,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管理文化市场的成功模式。
倡导新风正气,扫除文化垃圾,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举报邮箱:cqshdfjb@163.com。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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