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以房养老,你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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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中的老太太叫温素华,今年89岁,她站在已被夷为平地的空地前,显得无限凄凉。原本这里是她居住生活了将近半辈子的地方,如今房子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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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素华说:1971年我与丈夫白桂杰结婚,没有生育儿女。丈夫在世时,于1984年3月14日,与西安铁路分局西安建筑段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就是我现在的户籍所在地的门面房,我一直居住并使用,后来我丈夫去世,我没有生活来源,仅凭这门面房的一点收入维持生活。

2016年7月24日星火路拆迁的时候把房顶砸坏,我们要求拆迁办把房屋征收拆迁办人员说我们的房子不在征收范围之内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并对房屋和商品进行了赔偿。

2018年曲江规划局向莲湖城管局下达了房子是违建的一个20平米的函(第二组照片),知道消息后王喜萍立马带着温素华一起去城管执法队说明情况并把1984年的临时土地使用合同提交给城管部门,同时王喜萍又联系规划部门把土地使用合同和房屋的照片发给了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规划人的工作人员说给领导汇报,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2019年8月古都医院在盖房的时候把温素华的房顶砸了(等一组图片),在和古都医院进行协商后,古都医院将80年代初盖房时多占温素华院子的部分置换了房屋西边有2米多宽的地方,于是温素华就在古都医院给的地方进行了修建,但是老房子的主体一直没有动过。

2020年4月份城管又送来和2018年一模一样的函,说有20平米是违建,我们就给城管和规划局的相关人员说多盖的地方我们自愿拆除,城管让我们找规划局,规划局让我们找城管,同时规划局说是这个函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一个内部函,以城管的现场核实写一个书面材料递交给他们,城管说以函为准,两地之间我们跑了不下20次,两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也不进行实地查勘,对我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2020年8月4日我又去红庙城街道办事处找到曹美林主任并拿出我们的土地使用合同,他说我不看,以规划局的函为准同时给了我看了一张违建70平方米的函,我说不是20平米的函吗,怎么又成了70平米了?曹美林主任压根就不搭理我,有啥问题去找城管和规划局。

规划局和城管都沒有现场测量,核实,笔录等程序冒然下结论,我们就问规划局的人员我们房屋增高了多少?三米?五米还是一尺?他说他没上二楼,我说没上二楼就得出结论了。

2020年8月6日在没有下达任何书面通知以及进行调查的的情况下强行把老太太的房子全部拆除,现在90岁的孤寡老人无儿无女没有房住,没有生活来源,这是老人唯一的住房和生活来源。老房子是34平,就是拆70平他们也不该给我们拆完呀!拆了之后老太太怎么办?现在老人没有生活来源没有住房街办这么做不是把老太太往死路上逼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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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这几个图片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复的,我见城管了给他说这事情还没有处理你们咋能把现场破坏呢,他说找他们领导,我们去找又找不到人,拆我们房子的曹美林升官了。

从昨天的省相关部门到莲湖区相关单位又到街道办,街道办让我们找红庙坡执法中队,政府部门之间各种推诿,没有人出面协调解决,只是让一直等。

2021年1月27日,我又去城管执法队了,我要求就在我们原先的就是那个强拆的那个地方上加盖一个棚子,他说不行,我让他把老太太的问题吃住问题先解决了,他说他汇报了,让等啊,上回都说给我们解决了,这一等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解决。

相关部门以十四运的任务为借口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将温素华老太太的唯一房屋强行拆除,让温素华这个孤寡老人如何幸福?只能让老百姓对政府产生无尽的失望。相关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如何对得起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作为老百姓,温素华多次给政府部门表示说国家需要这块地方没问题,只要将我这个行将入土的老太太安排好就行,但是现在房子没有,居无定所,没有了生活来源。

温素华作为一个老百姓都可以有为国家进行奉献的觉悟,我们的政府部门、政府干部之间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将一个近九十岁的老人生存权置之不顾,这是不思进取的官僚主义顽疾。

恳请相关部门调查解决此事,恢复我们合法的房屋并赔偿经济损失,恳请广大网友和热心人士的相助,给老太太一个生存的机会。切实做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