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晚上21点,一声刺耳的警笛声划破了东宝区的夜空:位于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月亮湖北路上的一辆电动汽车起火,很快就被消防救援人员扑灭。1月15日上午,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宝大队火调员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经询问走访、现场勘验后认为该起火灾有放火嫌疑。放火属刑事案件,火调员迅速联系火灾管辖地派出所对火灾事故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经过近两个星期的走访、询问、调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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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在审讯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系朋友关系,因经济纠纷引起矛盾,仇恨蒙蔽了心智,进而引起火灾案件的发生。然而在被公安机关抓捕之前,犯罪嫌疑人仍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认为只是“给个教训”、“出口气”。据消防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年关将近,小编提醒您,注意用火安全、家里常备灭火器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春节本是合家欢乐的时刻,切莫因为一些小事让自己身陷囹圄。

荆门台谢安平 通讯员常留洋 编辑胡松

【来源:楚天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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