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塔下、乌鲁木齐晚报融媒体、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949融媒体综合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会同区(县)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市城区范围内4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进行周边安全条件、公安视频专网覆盖情况实地勘查,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查看零售点周边是否预留相应空地,落实测体温和排队1米安全间距等规定。检查组对天山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等视频专网覆盖不到的8个零售点进行了重新选址,对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7个零售点因为与周边敏感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或疫情防控预留空地不足进行了调整,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4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已完成布点工作。

目前,根据《方案》安排分三期对烟花爆竹零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和销售人采取“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进行线上教育培训,计划1月29日前完成所有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2月2日起,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将逐步开始销售。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八个统一”和“四个100%”标准,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安全防范、统一疫情防控,加大排查、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坚决守牢岁末年关安全防线,确保首府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吉庆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