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票据亦称“金融票据”或“空票据”。“商业票据”的对称。是一种不以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以专门通融资金为目的的票据。它与普通商业票据在票面上一般没有区分。融通票据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产生的,一方作为债务人签发票据,一方作为债权人表示承兑。发票和承兑方式有: 商人发票、商人承兑;商人发票,银行承兑;银行发票,银行承兑。发票人应于票据到期前把款项送还兑付人,以便清偿。由于融通票据没有真实交易作基础,因此,它常常是投资者为套取资金而发出的。

融通票据不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发生的票据,而是为了资金融通签发的一种特殊票据。

融通票据是在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产生的,一方(通常为资金需求者)作为债务人签发票据,另一方作为债权人给予承兑,出票人则于票据到期前将款项送还付款人(即承兑人),以备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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