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分子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

把易燃易爆的油品当做普通商品,

在偏僻的院落

做起了非法买卖......

案情

1月29日晚,分局通过工作获取线索:辖区一院内有人非法买卖汽油。分局立即组织北京路派出所、海岸警察大队民警迅速出击。

23时许,民警经细致排查,在别家村一院内将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现场查获改装流动加油厢货车1辆,面包车1辆,汽油2吨,加油桶50个。

经查,自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冯某非法私自贩卖汽油,涉嫌非法经营,涉案金额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汽油属于低燃点、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汽油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经营汽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案例中,不法分子为了牟利私自贩卖汽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而且还忽视了最基本的安全观念,这种所谓的“流动加油站”对周边的居民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同时,违法销售汽油,还会为不法分子利用汽油实施犯罪留下隐患。请广大车主选择正规加油站,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助长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隐患。如发现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799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