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儿童早期发展工作

科学、规范开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

官网截图

根据公示

广西有11家单位获批

具体如下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6〕15号)、《关于2020年广西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各市推荐,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书面初评、集中答辩、现场核验和我委相关业务处室综合审议,拟批准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北海市妇幼保健院、贵港市妇幼保健院、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来宾市妇幼保健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武鸣区妇幼保健院、融水县妇幼保健院、灵川县妇幼保健院、灵山县妇幼保健院等11家单位为2020年自治区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2月1日-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1;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云,0771-283589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来源:健康八桂

编辑:甘水金

值班主任:庞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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