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春桃城镇

公布了37个核酸采样点

又有3个乡镇的核酸采样点公布了

永春石鼓、锦斗、东关公布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采样点

石鼓镇

为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可能出现的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处置应对工作,根据《永春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检测准备工作,完成“泉州市核酸检测平台”居民注册登记。步骤:微信扫码→点击注册→信息登记→自我登记或代人登记→录入信息→提交后点击核酸检测码。

我镇根据地理条件及人员数量,合理划定区域,共设置14个核酸采样点,并按要求做好采样点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石鼓镇14个核酸采样点选址公布如下:

永春县石鼓镇

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检测采样点

锦斗镇

为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可能出现的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处置应对工作,根据《永春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锦斗镇根据地理条件及人员数量,合理划定区域,共设置7个核酸采样点,并按要求做好采样点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现将锦斗镇7个核酸采样点选址公布如下:

锦斗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东关镇

为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可能出现的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处置应对工作,根据《永春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东关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采样点,全镇共设置11个核酸采样点,并按要求做好采样点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现将东关镇11个核酸采样点选址公布如下:

有疫情,少聚集

风险降级再相聚

守护安全,健康过年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购物、聚餐等消费将迎来高峰,为确保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安全健康排首位,谨慎购买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如选购冷链食品时,可扫产品二维码了解产品追溯信息。信息更透明,食用更安心。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简约生活,使用公筷公勺和公夹。始终坚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走亲访友,个人家庭聚餐应控制在10人以下,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同时倡导文明就餐、厉行节约,坚持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务必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理性消费,谨慎采购年货。春节前,商家推销促销力度加大,消费者要充分了解商家优惠及退换货政策,切勿贪图便宜而冲动消费,提防低价促销陷阱。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外出购物不扎堆、不哄抢。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网购年货提前规划,避免人群聚集。倡导消费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线上消费时,应选择正规电商平台,仔细查看商品说明,多关注买家评论。警惕一些特卖平台发布的消费信息及宣传承诺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注意购物的限制条件和附加内容,理性判断、合理选择,在收货时,一定要查看是否与订单一致,先验货再签收。

家政服务选择要仔细。家政服务随着市场需求项目越来越多,家政服务需求量也大增。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用工制度健全的家政服务公司。选择中介,应选择有经营许可、有较好口碑的家政服务公司,并注意对中介收取的佣金、提供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违约等问题与中介服务商家签订好合同。

科学防护,减少外出旅行。春节期间一定要规划好行程,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的,做到错峰出行。出行前要详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同时准备好个人的防护装备,非必要不出境。密切关注短信、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精准掌握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情况及疫情防控的有关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遵守秩序,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用餐次数。

理性维权 维护合法权益。在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快递单等,并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泉州发布最新通知!

2月1日,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通知:

关于认真执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

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

近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为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货物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开展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并出具消毒证明。对不遵守和拒不履行预防性消毒义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 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

2.泉州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消毒证明样式(参考)

附件1: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

根据《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及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装器)内壁及其装载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和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外包装表面的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预防性消毒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渗透的商品。

二、基本原则

(一)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安全、有效的消毒剂,采用喷洒或擦拭等方式进行预防性消毒。低温等特殊环境下,常规消毒方法无法操作时,应采用有效的低温消毒技术,且须进行消毒效果确认。

(二)消毒过程中应注意质量控制,确保消毒效果。消毒作业时,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日期、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消毒设备、消毒方式(喷洒或擦拭)、消毒作业者等内容,必要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三)原则上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包装外表面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四)应加强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业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消毒方法

(一)常温消毒方法。

1.集装箱。集装箱内壁可选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0.1%~0.2%的过氧乙酸或其他有效的可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消毒时应确保集装箱内壁均有消毒剂覆盖,消毒剂用量约200mL/m2~300mL/m2,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集装器内壁的消毒方式(包括消毒剂种类和剂量等),按中国民航局的有关规定进行。

2.货物外包装表面。可选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0.1%~0.2%的过氧乙酸或其他有效的可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或擦拭消毒。消毒货物外包装表面时应确保外包装六面消毒,不留死角,消毒剂用量约200mL/m2~300mL/m2,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方可进行搬运、装卸等操作。

(二)低温消毒方法。

在低温环境下,上述常规消毒方法无法操作时,应当采用有效的低温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可采用降低冰点的方法,确保消毒剂不结冰,在低温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或采用低温消毒设备进行消毒。所有低温消毒方法须在相应低温条件下进行消毒效果确认。

四、个人防护

(一)岗前防护准备。

1.建立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要做好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掌握员工流动及身体情况。鼓励为员工接种疫苗,建议每周对上岗职工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评估情况,可加大核酸检测频次。

2.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3.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询问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方可进入。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4.健康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向生产经营者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生产经营者的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5.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从业人员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上岗后个人防护。

1.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

2.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加强手卫生。在进行装卸、维修等污染操作后,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减少聚集和近距离交谈。休息时,员工之间应减少聚集,与他人交谈时应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5.加强就餐环节的个人防护。就餐前,应当选择通风良好、干净卫生餐位,应当先洗手或选用速干手消毒剂。就餐或付款时,减少人员之间的面对面交流,选择非直接接触式付款方式。就餐后尽快离开,减少人员聚集和交谈。

6.加强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卫生管理。工作服等重复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要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有污损时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三)离岗后个人防护。

1.加强宿舍等室内环境空气流通。在温度适宜时,宿舍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如使用分体式空调,应在空调使用前进行清洁,使用过程中每运行2~3个小时开门或开窗进行通风换气20~30分钟。

2.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安装防蚊防蝇装置,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卫生间应当干净整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洗手液等洗手用品;注意检查下水管道、卫生间地漏等的U型管水封,缺水时及时补水。

(四)特殊岗位要求。

1.装卸工人。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货物等。如果搬运过程中发生口罩或手套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2.运输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打开集装箱,不能随意打开货物包装直接接触内部物品。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从人员应当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如有物品渗漏,应及时对包装加固,并对货物及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3.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和手套,减少直接接触集装箱内壁或货物表面。当接触有渗漏集装箱或货物时,应当及时进行手卫生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如果维修过程中发生手套破损,应当立即更换。维修工具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防止混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五、应急应对措施

1.员工上岗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须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口罩。

2.当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之后,员工应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附件2:

不戴口罩!南安停业整顿3家,当场处罚2家

1日起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

正式实施!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者将受到处罚!

昨日,南安针对新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共检查了258家餐饮服务单位

责令改正44家

停业整顿3家

当场处罚2家

1日上午8时10分,溪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两家餐饮服务单位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

同日上午11时05分,溪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回头看”,发现店内仍存在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元并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

1日下午4时许,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和美林市监所,联合检查了中骏世界城的12家餐饮服务单位,发出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中骏世界城,执法人员在食为记餐饮店吧台,看到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工作人员正低头清洗餐具,该工作人员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此外,执法人员还在该店后厨发现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也未佩戴口罩。随后,在闽桌里餐饮店,执法人员在后厨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将口罩拉下,卡在下巴位置。

根据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2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也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走访中,执法人员检查了12家餐饮服务单位,涉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近百人。记者看到大部分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店内工作过程中,都按规定佩戴口罩,但也出现部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能正确佩戴好口罩。

美林市监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提出,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

可以要求改正

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并提供证据

疫情防控不放松

过个健康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