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济南报道

2月3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750件,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875件,其中审结破产清算、重整和和解案件871件,较2019年同期增长了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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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特别是2020年“破风”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和出清功能,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退出”并用,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破产长期未结积案,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750件,同比增长43.2%。破产结案取得重大突破,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875件;尤其是审结破产清算、重整和和解案件871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了96.2%。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山东高院作为全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12条配套措施,其中针对破产审判工作,制定了加强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切实降低破产成本等目标任务。一年来,经过全省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上述目标任务落实取得重大成果。2020年4月,济南、青岛破产法庭相继挂牌成立,2020年两破产法庭共受理破产案件227件,审结232件,完成“僵尸企业”出清130件;全省法院适用简易快速审理机制,简单破产案件审理用时缩短到6个月以下;全省法院普遍实行网上破产办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破产财产处置成本减少约5%。

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助推实现“腾笼换鸟”。2020年,山东高院出台“僵尸企业”出清司法处置方案,在全省开展破产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团队”,全年共完成出清省属困难企业和“僵尸企业”出清案件48件,全面实现“僵尸企业”出清提质增效。如在某五家省属“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中,法院精准识别出五家省属“僵尸企业”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资产和负债基本确定、债权人人数较少等特征,果断适用破产简易快速审理程序,同时决定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五家省属“僵尸企业”完成出清平均仅用时40.8天,创造了“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新速度。

发挥企业救治功能,服务“六稳”“六保”任务。2020年,山东高院制定了促进破产重整、落实“六保”任务8项措施,依法将重整、和解成功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注重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医治病企”功能作用,综合运用多元化债务清偿手段,用创新性方式熔断担保圈,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保障劳动者生存利益。先后审结了万鑫轮胎、丛林集团、玉皇化工、外海置业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破产重整、和解案件。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凸显维护公共利益。2020年3月,山东高院制定了疫情期间保障困难企业发展10条意见,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暂时性周转困难的企业一般不做破产处理。依法支持防疫、抗疫急需物资生产企业恢复生产,为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其中,万鑫轮胎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该案中,破产企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遭遇疫情不利,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企业复产复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做好“执转破”案件审理,助力解决“执行难”。2020年,全省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充分做好破产审判和执行案件移送的有序衔接,受理和化解了一大批“执转破”案件,助力“执行不能”的被执行企业依法彻底退出执行程序、退出市场,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某公司破产重整案系通过执行程序转为重整的房地产企业重整案件,法院通过现金清偿与债转股清偿相结合的方式,开辟了司法程序与市场经验相结合、债权人自救与招募投资人相结合的新思路,该案的重整成功达到了“腾笼换鸟”、盘活资源的整合效果,成功化解债务6.59亿元,有效化解执行案件19起。

此外,山东法院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破产审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责编:李云霞

审核:丁厚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