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2020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正在申报中,最高奖励200万元,2月10日截止申报。

申报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的主体,应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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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励获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版权金奖、2019年和2020年深圳市专利奖的申报主体,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获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且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

2.获评2019年深圳市专利奖和2020年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奖专利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3.获评2018年以来“中国商标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4.获评2018年以来“中国版权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相关文件详见《关于2020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专利、商标、版权奖)配套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须在2021年2月10日前,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