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19时许,舞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孟寨高速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豫LK0***的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迎面驶来,远远望去,其货物楼板已超出车头,行车略有吃力,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经检测,该车核定载重量27吨,司磅实际总重量30.7吨,超载率14%。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于某对其心存侥幸超载上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于某原本要将一批楼板从叶县送往周口市,觉得多拉一点没什么事,而且是晚上,应该不会遇到交警。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于某处以罚款3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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