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疫情控措施的通告》,就入滨返滨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做出具体要求。

通告全文

关于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现就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

入滨返滨前请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由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前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回复关键词【报备】或【返滨】

即可登记

二、返乡人员管理

跨省份人员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时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入滨返滨人员管理

1.中、高风险地区入滨返滨人员管理。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滨。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滨,确需出行时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滨返滨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管理。需入滨返滨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省外低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确需入滨返滨的,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其他人员管理。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可疑症状处置

入滨返滨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可疑症状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就诊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时要向接诊医生说明旅居史。

上述防控措施即日起开始实行,2021年3月8日结束。之前印发文件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此前通告:五类人入滨返滨需如实报备!

警方通告

根据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颁布的关于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要求,返乡人员须如实做好行前报备,并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对谎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滨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这五类人须如实报备

2021年1月28日起,有入滨返滨计划的报备人员,一共包括五类人:

省外入滨返滨人员

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

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

隔离场所的工作人员

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如何报备?

2021年1月28日起入滨返滨计划的报备人员共包括五类,符合以上五类的可网上登记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回复关键词【报备】或【返滨】

即可登记

疫情防控绝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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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滨州市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开始!

请在2月7日前完成

来源:健康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