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焦作十七中女老师姚燕燕实名举报职称评审不公事件闹得沸沸扬扬。1月30日,山阳区教育局再次发布通报,称姚燕燕老师反映的职称评审问题不是事实……
情况通报
问题一:
关于第十七中学姚燕燕反映她举手表示“不同意”第十七中学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评(聘)实施方案》
在此首先告知公众,姚燕燕对此问题的反应不是事实。
一、2018年9月28日,十七中召开教代会,研究审议《市第十七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评(聘)实施方案》。
会议现场
二、这次会议共有76名教职工代表参加,姚燕燕也是参会代表之一,姚燕燕说“参会30人”,不是事实。
三、姚燕燕说,学校教代会采取的是“不同意者举手”的表决方式,会场没有人举手。但从会议照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参会代表都举了手,按姚燕燕的说法,如果都不同意此《方案》,那么此《方案》也不会在教代会上通过,更不会延用至2020年的竞评(聘)工作。所以,教代会采取的不是“不同意者请举手”而是“同意者请举手”,并且姚燕燕本人也举手了。
综上所述,经过调查询问、调取证据,证明姚燕燕对此问题的反映不是事实。
问题二:
关于第十七中学姚燕燕反映自己积分排名第2,但是在投票环节被淘汰
在此,首先给公众说明,姚燕燕落选,是因为她在三项民主测评中,得4.87分,排第12名,被民主测评分值高的两名教师在总分值上反超。
一、《第十七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评(聘)实施方案》,于2018年9月28日经教代会通过,2020年的竞评(聘)工作依据的就是此《方案》。
二、根据《方案》规定,十七中职称评审采用“积分+附加分”的方式推荐;积分共有五大项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道德5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5分、教育教学业绩60分、荣誉资历3分+学历分(学历分分为大专0.5分,本科1分、研究生1.5分、博士2分)、民主测评15分。附加分共3项,分别是专业年限每年1分、任职年限每年1分、在本校贡献年限每学期0.1分,总分值根据实际上不封顶。
三、2020年,上级教育部门按规定批复十七中6个中小学高级教师推荐指标,十七中共有17名教师参加了本年度的竞评(聘),姚燕燕是其中之一。
四、经过统计和计算,姚燕燕的本年度积分得分70.11分,附加分得分43.8分,总得分113.91分,排第7名,未获得推荐资格。
五、姚燕燕所说排名第2名,是指职业道德、工作量及完成情况、教育教学业绩和荣誉资历这4项的得分。在民主测评中,她得4.87分,排第12名。
六、十七中民主测评方式由三个环节组成,按先后投票顺序分别为:教师民主测评环节,共有231名教师参加投票,姚燕燕得56票;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共有11名评委参加投票,姚燕燕得1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及校领导民主测评环节,共15人参加投票,姚燕燕得6票。
姚燕燕在三项民主测评中得4.87分,排第12名。
而前4项成绩排第11名的教师,民主测评得11.93分,比姚燕燕多7.06分;排第16名的教师,民主测评得13.89分,比姚燕燕多9.02分;综合各项分值相加,两人总分值反超姚燕燕。
广大网友朋友们,今天,区教育局将继续在此,为大家说明第16名老师为什么民主测评得分高,欢迎继续关注,给予评论和监督。
山阳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山阳教育名区
去年,姚老师发视频曝光学校评职称暗箱操作,可教育局声称:未发现该学校有违规违纪行为。
姚老师不服,向教育局提交申诉书。
可是,教育局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30日内,予以回复。无奈之下,姚老师将教育局告上法庭。
1月28日,山阳区教育局党组在第十七中学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开宣布了《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对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在《决定》中,关于存在问题和处理决定的表述如下:
1
存在问题:
1、程庆刚张贴公示的《高级职称推荐积分表》,没有留举报电话;
2、程庆刚张贴公示的《2020年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高级职称推荐积分表》,少书写了“七”字,在文字上导致“第十七中学”变成“第十中学”(连学校名称都写错,这种失误简直不要太无语);
3、程庆刚没有按照校长刘爱国的要求张贴补充公示;
4、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作为分管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以上问题;
5、校长刘爱国只安排而不督促不检查,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1
处理决定:
1、第十七中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爱国,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2、第十七中学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给予其提醒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3、第十七中学政教处主任程庆刚,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关于相关领导在相关环节出现的问题,对于老师们评职称的大事来说,实在过于儿戏。
忘记写举报电话;
写错学校名称;
领导监督不到位;
显然这并不是本次姚老师举报的“暗箱操作”。
而这样的处理,相比于对一线老师的“撤职”、“停课”、“上门道歉”、“取消评优”等处理,太轻!
虽然这件事有了处理决定,但是仔细想想,有很多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释和解决 :
为何姚老师提出质疑后,学校回复说“本次评职称没有问题”,而举报教育局后,一连查出5个问题?
为什么姚老师向教育局举报暗箱操作时,教育局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30日内,予以回复?
为什么姚老师向法院举报教育局后,不到10天,就有了处理决定,甚至连这种打错学校名称的“低级问题”都能发现?
这是最终的处理决定吗?为何没有解释评职称时是否有“暗箱操作”?
关于姚老师的职称如何解决?
姚老师以后要怎么办?
有太多问题没有得到回应,而这些问题,绝不是让学校领导去写个检查,这不是老师们想要的结果。
如果教育部门,没有切实保障教师的权益,而是等事件发酵后才去处理,那么是不是存在懒政嫌疑?
如果姚老师反映的问题没有解决,是不是以后依然是“聪明人”评职,“老实人”教书?
身为一线教师的您,又是怎么看的呢?大家可以在留言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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