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信息发布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严禁编发失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迅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金湖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法律责任。
四、全县各级各类网站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发布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110
金湖县公安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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