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督查,全市药店销售止咳、退热药品实名登记工作全面施行。

零售药店直接服务基层百姓,药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要求各药店必须强化社会担当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履职尽责意识,主动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新冠疫情防控药品、相关用品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对体温异常的,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现疑似度较高的感染人员立即向社区报告。

要求各药店在店堂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12315,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不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瞒报漏报、不执行通知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据法律、特别管理规定,从快从重严惩,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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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