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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籍农民工代表胡汉松求助称,2019年他们在贵州榕江县雷榕高速路上务工,从事打桩钻孔工作,于2020年7月份就结束了该劳务,结果到现在还欠下170余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不予兑付,导致至今无法回家过年。

农民工代表胡汉松是2019年10月份通过湖北一个叫董某的人介绍给湖北江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包)在雷榕高速七分部A12段务工,主要负责干打桩钻孔活。该劳务所需要的大部分农民工都是胡汉松通过关系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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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松他们在2020年7月份就干完了该工程的打桩钻孔的活,总工资款200余万元,当时支付了一部分工资还剩余170余万元表示晚点再支付,结果就拖到现在也没有支付。实际其中的原因是中间人董某中途要求湖北江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介绍费遭到拒绝,农民工们也不可能承担这笔巨额的介绍费。湖北江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据此认为存在纠纷,纠纷不解决就拒不支付劳务工资。
农民工们找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他们告诉工人:“该工程款早就划拨到了湖北江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江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中间人董某介绍费的问题迟迟不予兑付。胡汉松无奈之下于2020年12月份,将湖北江雪建设有限公司起诉到榕江县人民法院,该案正在审理中,至今没有审结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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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春节放假工人们无法过年,他们恳请榕江县人民法院依据职权先行执行部分工资,确保农民工们能够拿上血汗钱回家过年。

我国民诉法明确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我网呼吁胡汉松针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立即向榕江县人民法院提出先于执行申请,静待法院公正裁决。(本网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