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详情如下:

泰安人民政府下达通知

泰安开始排查烟花爆竹生产

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从自查自纠、即查即改,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严督实查、追责问责3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的工作格局。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市将组织高水平专家队伍,为部门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报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实施精准执法检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举报有奖

同时,我市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按规定兑现奖励,积极借助“12345政务服务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燃放必须知道的事

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泰安城区:桃花源路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刘家庄村、饲马峪村、沙家岭村、亓家滩村、王家庄行政村),环山路以南,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

2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

3泰山景区管委会划定的泰山景区禁火区;并将禁燃区域以外的文物保护单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加油(气)站、银行等11类场所确定为禁燃场所。

4《条例》还规定: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中高考期间,以及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其他禁燃时间内,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

任性燃放烟花爆竹会怎样?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会怎样?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