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年2月5日铜仁市碧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建华同志为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接受:

谭欧阳同志辞去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免去:

代鹏同志铜仁市碧江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骊同志铜仁市碧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免去:

宋建明同志铜仁市碧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来源: 碧江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