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爆发以来,口罩等防疫物资供不应求,一些不法分子为贪图小利,假借出售口罩或者口罩原料熔喷布进行诈骗。

案例

警示

2020年4月,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口罩原料熔喷布信息,虚构自己有熔喷布货源,被害人胡某看到后,便添加了徐某的微信,商谈熔喷布的数量和价格,并约定于2020年4月30日验货交货。徐某以需要定金为由收取胡某10万元,2020年4月28日,胡某向徐某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徐某收到后将1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交货日期到后,徐某没有向胡某提供熔喷布,并将手机关机。

经清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清流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岁末年初,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现象,各地都在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在这个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不法分子借疫情行诈骗之事。除口罩诈骗外,还有以下诈骗的典型套路。↓↓↓

01

虚假预约疫苗接种短信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疾控中心发送假的新冠疫苗信息,引诱群众点击含木马网址的虚假链接,套取个人信息,以伺机事实诈骗。

02

以退改签为由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会借新冠疫情的名义,对外散布将机票、火车票退票改签的虚假信息,诱导用户拨打不明电话或者点击不明网络链接,从而套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个人信息,转走钱财。

03

以捐赠的名义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手机冒用红十字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发布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通过预留银行账号、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开设假的慈善公众号,利用民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

04

推销虚假特效药品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门、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等,以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推销,谎称有防疫“特效药”,诱导受害者前往钓鱼链接购买,从而进行诈骗。

05

冒充老师收取费用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对孩子健康安全的关心,盗取冒充教师QQ,进入学生家长群,以收取“疫情防控及保健费”“新冠疫苗费用”为由实施诈骗。

检察官提示

涉疫情诈骗都和网络有关,大家要提高警惕,做到以下几点:

不轻信

不链接

多关注官方媒体报道,明辨、拒绝各类谣言。通过正规电商平台上网购,切勿通过“中间人”微信、支付宝转账来进行交易。

陌生链接不点开,陌生号码不拨打,如需办理机票、火车票退改签业务,可直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

不泄密

不汇款

妥善保管个人证件,不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银行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切勿给陌生人转账、汇款!如有转账需求,务必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

简而言之

不点、不信、

不转账!

供 稿:清流县检察院

编 辑:郭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