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净化环境, 2月4日晚,沂水县公安局联合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开展小年夜烟花爆竹禁限放查禁工作。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警车120余辆,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处罚19人,劝阻制止87起,批评教育9人。
道托派出所:2月4日18时许,曹某德、曹某强等人在道托镇花沟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许家湖派出所:2月4日18时许,黄某光在许家湖镇驻地大十字路口南侧路西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龙家圈派出所:2月4日18时许,王某爱在龙家圈街道港埠口村自家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开发区派出所:2月4日19时许,卢某明在冯家官庄村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城区派出所:2月4日19时30分,程某双在阳东街安置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城东派出所:2月4日18时许,刘某忠在月亮湾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城郊派出所:2月4日20时许,张某存在北坛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中心街派出所:2月4日18时许,张某存在金梦园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特巡警大队:2月4日19时许,刘某在前晏家铺村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治安大队:2月4日19时30分,娄某花在七里桥子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启用无人机
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进行宣传、巡查
并使用高空瞭望
对违规燃放的行为固定证据
依法予以查处!
民警提醒
●春节临近,请广大市民千万别往“枪口”上撞,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一定别任性,否则必被处罚。
●请广大市民告诉身边从外地返沂的回家过年的亲朋好友,共同遵守禁限放规定,平安度佳节。
●请广大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县禁限办工作人员将不断加大巡查力度,步巡、车巡、无人机高空巡查不间断,多措并举,全力守护美丽沂城。
【沂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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