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现在和你说的这件事可能是我经历过的最诡异最离奇的事情了,这困扰了我快七年了。你知道我那时候还在林川县的乡下做医生,每天闲得没事就是钓鱼看电视,那原本应该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时光。”
我叫鲁修,我面前坐的是我的二舅,和老实木讷的大舅不同,我二舅是一个非常浪漫主义的人,总是有各种天马行空的想法。
他早年做过生意,也开过书店,甚至还去西北大草原当过导游,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做他的老本行也就是医生。
二舅今年有五十七岁了,终生未婚,自称是个独身主义者,就这一点被很多人诟病,我外公每次见到他也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要抽根烟吗?这是我在一个牧民那边要来的卷烟,你是没有看到那个老人,每天烟不离手,活到一百多岁还能干活呢。”
二舅讲话的时候眉毛是在动的,他的头发很杂乱,整张脸像一幅粗犷乱画的素描画,长得跟一头狮子一样,十分有感染力。怎么说,如果非要用一个人来形容,我感觉非常像大音乐家贝多芬。
我接过烟开玩笑道:“那这烟抽了估计能延年益寿。”
在烟雾缭绕中,二舅讲起了他在林川县发生的那件所谓的诡异离奇的案件,而我也渐渐地听得入迷了。
1
林川县是一个被包围在橡树林里的农业小镇,一到傍晚就能看到炊烟袅袅,街上会有很多孩子提着书包在跑,有时候可能还会撞上货郎那装满瓶瓶罐罐的小三轮车。
那时候二舅刚买了一套近郊的小屋,很不划算的买卖,屋子很潮湿干冷,墙壁上还画满了各种五颜六色而且形态各异的花,旁边还有很多注释。
不过屋子很便宜,就几万元,二舅可能是看上了房子后面的那个花园,向外眺望就可以看到几棵葱绿欲滴的松树,点缀着些杂乱无章的雏菊,简直美极了。
二舅扔掉了那些已经长霉的家具,又买了些二手的桌椅橱柜之类的东西,把墙壁粉刷了一通,开始营业。
那时候我二舅还有一个助手,算是实习生吧,叫费宁,据说跟镇长是表亲,是个很机灵的年轻人。
费宁是个喜欢幻想和思考的年轻人,他喜欢给人提健康意见,不过总让人厌烦,“费宁看病,癌症起步”,不是说说而已的。
老实说我二舅的医术也只能算赤脚医生级别,只能治一些普通的头疼脑热,要是遇到解决不了的疑难杂症,他就会很严肃地跟病人说:“我还是建议你去市里好点的医院拍个片,谁也不能用肉眼看出你到底得了什么病。”
好了,言归正传。
那时候二舅碰到了一个少妇,叫苏茜,有四十出头,是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总是喜欢戴着一顶有弧度的黄色帽子,遮住她那如瀑布般的栗色卷发,而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好闻的兰草般的香味。
二舅说,苏茜如果还活着,也许他们会在一起。当然,我觉得如果苏茜真的有他说的那么好,以二舅的容貌性格,很有可能就是他在自作多情。
那时候苏茜患上了花粉过敏症,而且越发严重,林川县是个长满野菊花和雏菊的地方,尤其到了春夏之际,风一刮,可能就漫天都是花粉,像苏茜这样的人就更痛苦了。
苏茜找二舅看病,一来二去,两人也热络了起来,虽然两个人年纪加一块都快有一百了,但神奇地有不少共同话题。
“我要是有钱,肯定不住这里,太压抑了,要我以前肯定想住个有花海的地方,但自从发现我花粉过敏后,我现在看到花就恐惧。”苏茜有时候会和二舅聊天。
苏茜拥有一个不小的农场,播种或者收获时节就雇佣几个临时的工人为她干活,然后她自己将粗加工的谷物卖给供应商以此牟利。
她坦言前夫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二人年轻时因为在画院里面一见钟情便在一起了,可惜结婚后她发现丈夫是个痴迷于艺术的随性男人,从不顾家,还好他名下继承了不少祖上留下的遗产,二人也因此能少些嫌隙。
“是个画起画就跟中邪了的男人,甚至着火了他都不会逃跑……”苏茜这么形容她的丈夫。
而在后来,她的丈夫甚至与她离婚了,自言要全身心追求“直击灵魂的极致艺术”。很快他与苏茜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苏茜。
苏茜后来已经能心平气和地谈论对方了,“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让我受了很多年的苦。”
时光流逝,在一个阴天,人的心情就和天气一样阴郁,二舅像往常一样钓鱼后回家了,但发现自己的主卧被人从里面反锁了。
他买的这栋小屋一共只有一层楼,只有两个卧室,一个主卧,一个客卧。他从来没有让别人在自己的主卧里面睡过觉,哪怕是费宁或者苏茜等一些好朋友,顶多也只能在客卧小憩,而且也不会让他们过夜的。
二舅从外头窗户的缝隙里面去窥探到底是哪个人在里面,结果就发现了床上躺着苏茜,对方的胸口插着一把水果刀,已经死去多时了。
二舅吓得连忙跑去最近的警局报了警,警察很快赶来了,大家合力踢开了门,发现床上死去的正是苏茜无疑。
可怜二舅刚要老树逢春,爱情就像龙卷风般刮走了,还要成为一桩凶杀案的嫌疑犯。
2
苏茜是被一刀捅穿了心脏死去的,根据鲜血的喷溅轨迹判断,她并不是在床上遇害的,而应该是在靠近书桌的地方被刺穿胸口的,血液几乎将墙壁喷开一朵硕大的妖异血花。
由于刀柄上并没有苏茜的指纹,警察初步判断苏茜并不是自杀的。
所以苏茜当时就站在书桌旁边,突然凶手将匕首插入她的心脏,她几乎在很快的时间内就死去了。凶手将她仰面摆放在床上,甚至小心翼翼地擦去了刀柄上的指纹。
但也有两大疑点,一是房间是紧闭反锁的,从外面是打不开的,相当于密室,凶手是怎么离开屋子的呢?二是这间屋子是我二舅的卧室,苏茜为什么会跑来这边呢?
而在现场,在那个二舅淘来的床头红漆矮柜上,赫然摆放着一束新鲜的长短不一的雏菊,是林川县随处可见的那种野雏菊,用一张上了年头的废旧报纸包了起来,将年代感与清新感巧妙地结合了起来。
二舅断定这束菊花并不是自己弄的,甚至早上离开时还没有这束鲜花。
所以,这很可能是凶手放在那里的,因为苏茜有花粉过敏症,她不可能会冒着满脸红疹的风险去鼓捣雏菊。事实上,她最讨厌的就是雏菊和蒲公英一类的花卉了。
老实说,二舅在当时的嫌疑自然是最大的,他与苏茜在当时就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而且人还是死在他的卧室里面,所以他基本是有苦说不出。
但恰好他那时去钓鱼,有几个经常垂钓的老人也在那个湖边,他甚至还和那几个老人聊了会儿天。于是,二舅有了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口碑极佳的医生,平素里为人也不错,所以警方也就基本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
所以凶手是谁呢?
在那时候,苏茜农场的一个工人嫌疑最大,他叫伍德,三十多岁。二舅说他的五官很深邃,头发留得很长,经常为了装酷就戴着一个草帽。
伍德喜欢喝酒,而且喜欢穿一些奇装异服,苏茜批评过他,还当众说过要开除伍德的话。但伍德很喜欢苏茜,虽然苏茜比他大了近八岁,很多人说伍德是看中了苏茜丰厚的身家和不俗的容貌。
不过苏茜对伍德的几次告白都拒绝了,甚至有点嗤之以鼻,二舅说她骨子应该还是喜欢有艺术气息的人,对于伍德这种粗俗又爱卖弄的人根本没有兴趣。
在一次庄园晚会上,伍德再一次当众告白被拒绝了,恼羞成怒的他后来将一束鲜花扔到苏茜身上,还骂她是“装模作样的婊子”。
熟悉苏茜的人都知道,她二十五岁后就患上了花粉过敏症,而且越来越严重,对鲜花极度抗拒,伍德的行为激怒了她,她报警将伍德抓了起来。
而伍德自然也被她开除了,后来据说去了一家酒吧里面工作,算是回归老本行。
苏茜之死,伍德自然有很大嫌弃,可能他表白被拒,又看到苏茜与二舅这个老男人走得越来越近,所以心生怨恨,就将她杀死;在她死后,又在床头放上一束她最讨厌的雏菊,以此来嘲讽她。
伍德最后被捕入狱了,因为警察在他的指甲缝里面提取出了苏茜的皮肤组织,而在他的脚底的鞋子上也采集到了二舅家花园的土渍,还有证人说看到伍德在附近的山坡上袭击苏茜,综合以上种种,伍德最终因为谋杀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
二舅的故事很吸引人,不知不觉就已经晚上八点了。
我去厨房里面拿了几块黄油面包出来,结果他就调侃我:“我好不容易来看你一次,你就拿面包给我当晚餐吗?”
我也有点尴尬,我平常如果回来得早会炒个鸡蛋和菜,配上稀饭吃;如果回来得晚,那基本就是面包配牛奶将就着吃了,哪里会去考虑太多。
不过二舅也就开个玩笑,直接就拿起面包吃了起来,顺便还开了瓶啤酒。
我边啃面包边问道:“听你的语气,那伍德倒不像是真正的凶手咯。”
“不清楚,他的作案动机和证据基本是充足的,不过我一直不认为他是真正的凶手,他看起来就是一个粗鲁莽撞的人,不像是那种能酝酿一场精心布局过的谋杀案的人。”二舅托着下巴,说起话来像一个侦探。
“苏茜的前夫,就是那个画家,我上一次看到他还是在苏茜的葬礼上,面无表情的一个人,对于苏茜的死是完全平静的态度,简直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二舅提高了声调说:“但他现在竟然又回到农场里面住了,这是不是很奇怪?”
我也听得有点诧异,于是问道:“难道是她的画家前夫杀了她,为了抢走她的财产吗?”
二舅笑了笑,他笑起来可真像只狮子,他将面包撕成两半,用高深莫测的语气说道:“那是一个奇怪的人,既然他当初会将财产全部留给苏茜,自然是不在乎钱财的人了。”
我不置可否,质疑道:“那也不一定,也许他从前不爱财,但过了几年苦日子发现钱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后悔了。
他那时候想要回部分财产,但苏茜拒绝了他,于是他恼怒下就杀了苏茜,并嫁祸给了伍德,等过了几年,他再回来争夺遗产。毕竟,你不是说过,苏茜和他还有一个女儿,他完全有办法将农场再夺回来……”
我的推理被二舅打断了,“你们记者都这么想象力丰富吗?但接下来我说的,可能会打破你的论证。”
我盯着他,示意他接着往下说。
“苏茜的画家丈夫据说现在成了知名画家了,他的一些画作甚至被估出天价。老实说,以他的才华,区区一个农场恐怕不会让他铤而走险去杀人……”
我听着感觉像天方夜谭,不过还是忍不住问道:“既然他没什么动机,那你为什么感觉不对劲?”
不过二舅接下来说的一句话却让我感到震惊。
“因为我无意间发现我那屋子上一任的租户就是那个疯子画家,他足足租了十几年,据说他有时候会去那里住一段时间找找绘画灵感,所以墙上才都是涂鸦。如果不是上个月在旅游的时候碰到了卖给我房子的那个老头,可能我还会被蒙在鼓里……”
二舅拿出几张照片来,那是小屋没有装修前的样子。
墙壁是灰白色的砖头砌的,上面涂满了奇奇怪怪的画,画满了形形色色的花,而在架子上还摆放着很多奇形怪状的的珊瑚和鲜花标本。
“这有什么问题吗?”我看到的无非就是一间杂乱的屋子,墙上画着奇怪的画罢了。
二舅指着照片里面墙壁上的一小抹涂鸦道:“你看这儿,像不像一个躺在床上,胸口插着一把刀的女人……”
“还有这旁边的注释,我查了,是拉丁语里面的死亡的意思。”
我仔细去看,发现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有点抽象,但大致是能分辨出来的。只是被旁边杂七杂八的颜料遮挡住了一些,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我感到一丝凉意涌上心头,如果这是那个疯子画家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多年前就已经准备杀死苏茜了,为了让她死亡吗?
“舅,你怎么发现这东西的?”这玩意不认真去看,谁能认得出来。
二舅得意地一笑,“我专门研究过这案子,估计比那些警察还了解情况。”
我为二舅的执着感到佩服,不过也可以看出,他对那个我素未谋面的女人确实是有一些感情,虽然可能只是他一厢情愿。
4
第二天,在二舅的坚持下,我们踏上了去林川县的旅程,去彻底揭开那起多年前的疑案。
“这里真的一点都没变……”二舅感慨道。
我小时候来过林川县,只记得是一个被橡树林包围的小镇,在镇子入口有一个提着盾牌和长剑的高大石像,像极了中世纪的骑士。
二舅的那间小屋在近郊的一处教堂的附近,那是一座低矮的小教堂,基本没什么教徒,平时也不怎么开门。
小屋荒废了多年,外面长满了野菊花,这种野菊花根茎顽强,而且繁衍迅速,可能过个一两年,它们就长满了院子。
我们拨开了野菊花,推开了木门,就见里面已经布满了蛛网。
“你这得有好几年没住了吧?”我一边用捡来的棍子挑开蛛网一边道。
二舅将倒下的椅子挪开,盯着墙壁上的灰,好像要把它看透了一样,“可惜那时候把墙壁给粉刷了,现在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我们来到苏茜死去的那个房间,我此时也很好奇,就四处张望,想找出密室杀人的奥秘所在。
我问道:“这房间有暗道吗?”
因为我曾经遇到过的“幽灵夫人案件”里面,凶手就是通过庄园里面的暗道来去自如的,所以我很自然地想说会不会是因为暗室,凶手得以在密闭的情况下逃脱出去。
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关于密室杀人案的小说,大致总结出几种方法吧。
一是通过定时装置来制造密室,不过这种往往成功率很低,可行性不高,基本是理想化状态了;
二是凶手在室外通过小孔杀人,制造出密室杀人的假象,不过苏茜是被刀刺死的,基本也排除了这种可能;
第三种自然是凶手在室内杀完人,然后再跑到室外,通过某种手法将门从外面锁上,不过这房间的锁并不是传统的搭扣式的锁,所以也很难做到从屋外锁门。
当然,关于密室杀人案的手法已经数不胜数了,但是其实并不是每个凶手都会费尽心思去琢磨这些的。
一般只有想要营造出受害人是自杀的假象时,才会去制造密室。而苏茜并没有被伪装成自杀的样子,凶手为什么要制造一个密室呢?
二舅听到我问他,于是回答道:“不可能有暗道的,要有的话我早发现了。”
就在我苦思冥想凶手到底是怎么杀死苏茜又全身而退时,一个不速之客出现了。
竟然是费宁,他猥琐地探出了半个头,在窗户上盯着我们,他的头发整齐修长地垂到眉毛,眼睛很大,像极了动漫里面的酒吞童子,十分吓人。
“费宁!你小子鬼鬼祟祟在干嘛?”二舅大骂道。
费宁干脆走了进来,嬉皮笑脸道:“这不是远远看见师父您,就跟了过来嘛。”
费宁看见二舅完全没有那种疏离感,直问道:“师父,你还在调查苏茜之死吗?”
二舅点了点头,没有给他多少好脸色,但费宁在旁边自顾自地讲起来,“其实我早就知道,凶手另有其人了,应该就是苏茜的画家丈夫吧。”
我们都看向费宁,他的个子不高,肩膀却很宽,穿着一件寒酸的西装,在门口的日光下,竟然像一个侦探一般。
“你怎么知道这些?”二舅问道。
费宁故作随意地说道:“只是一点小研究罢了。”但那极力掩饰的挑动的眉毛却在暗示他内心其实十分的得意,似乎对于自己能破解这个迷题十分的骄傲。
5
“我分析过方宥的所有画作,发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对了,方宥就是苏茜的前夫,那个画家。”费宁用低沉的语气阐述道。
二舅着急地问:“啥发现?你能不能一句话说完。”
费宁皱了皱鼻子,鼻翼神奇地爬满细纹,继续分析道。
“方宥最喜欢画花,他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各种各样的花,抽象的、写实的、后印象派的,各种风格都有。但是他其实之前的作品中肯地说只能算得上平庸,直到发布了一幅作品后他才逐渐有了名气,此后作品质量也开始突飞猛进,你们看,就是这幅《杀死雏菊》。”
费宁拿出手机,打开他的相册,一幅画跃然而出。
那是一张油画,里面色彩杂乱地画着几朵奇怪抽象的雏菊。一般画花草的画,都极力展现其生机勃勃,但这一张却洋溢着一种绝望、憎恨和毁灭之感,哪里还有半点生机。
“你们发现了什么?”费宁问道。
我和二舅都摇摇头,异口同声说道:“看不出来。”
费宁叹了口气,于是重新斟酌字词道:“艺术风格呀!方宥从前的画只能算平庸,为什么这时候突然风格大变,从爱花到厌恶花呢?这很明显有猫腻呀!他应该是剽窃了别人的画作,后来又模仿其风格,逐渐自成一派。”
二舅一拍手掌,声音在空荡的屋子里面久久回响。
“我明白了!这画根本不是他画的,这是苏茜画的,她之前也是学美术的,而且只有她这种极度厌恶花朵的人,才能画出这样的画,对不对?”
费宁满意地点了点头,其实很多人并不知道苏茜也会作画,大部分对苏茜的印象就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富裕少妇而已,没有人会把一个主妇和天才画家挂钩起来。
费宁分析道:“没错,苏茜和方宥就是在联邦美院里面认识的,苏茜完全有作画的能力。也许,她在那段被花粉过敏症折磨的日夜里,就即兴作了这幅《杀死雏菊》。可能她自己没有多么在意,但方宥发现了这幅画的神奇之处,于是……”
“于是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你知道这幅《杀死雏菊》现在拍卖价有多少吗?六千多万元呀!或许苏茜也发现了,她让方宥归还画作,但方宥自然不愿意,于是就杀死了她。”费宁解释道。
我和二舅都张大了嘴巴,六千多万的画作,搁那会儿至少也有两千多万了吧,金钱动人心,就不难解释方宥为什么会杀死苏茜了。
“妙呀!现在我们只要能证明这画作确实是苏茜所作的,自然一切就水落石出了。”二舅激动地说道。
费宁也点点头,“这其实也不难,只要找到苏茜从前的作品,让专业的鉴画师去分析笔法痕迹,自然可以看得出来。
方宥虽然后来一直在模仿《杀死雏菊》的构图和意境,但毕竟不可能以假乱真,不然达芬奇他们的画也就不值钱了。”
我们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竟然渐渐地解开了这起疑案的冰山一角,于是一致决定一起去会一会那个所谓的疯子画家方宥。
6
在农场里面,正中央是一栋三层楼的复古小楼,外面刷着粉白的漆,不过因为时间久了,所以有些斑驳了。
方宥在一楼廊道上优哉游哉地喝茶,烧水壶在他面前吱吱地冒白气,茶桌上还摆放着几碟精美的小食。
方宥见到我们有点惊讶,嘴唇翕动似乎想说什么话。
他的脸是那种长期见不到阳光的惨白,身材是高而瘦;头发有点偏黄色,像是很久没有打理的样子;鼻子是那种鹰钩鼻,但没有那么尖,弧度很漂亮。
公允地来说,他是个十分俊美的男人,比我舅那个邋遢的狮子头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
“你们有什么事吗?我等会儿还要去画画。”方宥又面无表情地回答,冷漠,是他给人的第一感觉。
费宁大方地坐在他面前,拿起一个茶杯躺了起来,给自己倒了杯茶道:“方先生不介意我喝一杯吧。”
方宥挥了挥手,表示随意,不过也没有多么热情,似乎在等费宁给他一个合理解释。
“苏茜是你杀的吧?”费宁喝了一杯茶后对着方宥问道。
方宥的脸上终于有点些许的情感波动,他嘲讽地一笑道:“我为什么要杀她?她是我前妻,我们有很深的感情,还生有一个女儿,再怎么样我也没有杀她的动机吧?”
“不,你有!”费宁斩钉截铁地说道。
“是吗,我洗耳恭听。”方宥道。
二舅在一旁急了,“跟他磨磨唧唧啥呢?你不就是偷了她的画想据为己有吗?装什么大艺术家,没有苏茜你就是个无人问津的小货色!”
方宥的脸色变了,手指一直在摩擦茶杯边缘,“我不懂你们在说什么……”
费宁向他绽了一个笑脸道:“就是那幅《杀死雏菊》,那是苏茜画的吧。你不要急着否认,只要我们找到苏茜毕业设计的作品,让专业的鉴定师一对比笔法,就什么都知道了。你能瞒天过海,只是因为没有人拆穿你而已。”
方宥闭着眼睛,似乎在极力隐藏情绪,但那微颤的肩膀还是出卖了他。
“你们不能这么做,这是在谋杀艺术!如果大家知道那样一幅画只是一个根本没有多少技巧的主妇随手画出来的,那它的价值将大跌,它可能会一文不值。”方宥痛苦地说道。
“你放屁,你窃取别人的画作才是谋杀艺术!你怎么知道它会大跌,我还说它可能大涨呢!”二舅骂骂咧咧道。
费宁比二舅脾气好多了,他冷静地问道:“所以你承认你杀死了苏茜吗?”
方宥闭口不言,费宁逼问道:“如果你不说出真相,我们就公布你剽窃画作的真相,你应该清楚,对于一个画家这是致命的打击。”
方宥犹豫了很久说道:“你们答应我,不要把画作的秘密告诉别人,我就告诉你们,不然大不了鱼死网破。”
“可以。”费宁答应了他,我和二舅考虑了一会儿,也答应了他。
方宥终于开口道:“苏茜无意间发现了她的涂鸦竟然价值不断攀升,于是就找我要回画作,不过被我拒绝了。其实艺术这一种东西玄之又玄,就像梵高画的《向日葵》,随便找一个艺术生也能画出来,但只有加上梵高的名字它才是无价之宝,不是吗?”
我有点理解方宥的话,他说的其实也有点道理。
举个例子,一幅涂鸦放在大师手里可能会成为稀世珍品,要说它哪里好,其实你也说不出来;但要是大师突然说,这其实是我幼儿园的儿子随手画的,可能原本价值几千万的画作马上变成不值钱了。
“但苏茜那女人根本听不进去,她甚至威胁我说,如果不把画作还给她,她就要再画几幅拿去卖。这个蠢女人,梵高画一幅《向日葵》是无价之宝,如果她画十幅一百幅可能就变成垃圾了……”
二舅有点听不下去了,嚷嚷道:“你别讲些有的没的,你说的再怎么天花乱坠,也改变不了你窃取他人画作的事实。你就说说你怎么杀死苏茜的吧。”
方宥被打断了话,也不生气,于是说起他是怎么杀死苏茜的全过程。
原来,苏茜坚信方宥将《杀死雏菊》藏在小屋里面,于是就借口花粉过敏症接近二舅,实则是想找出那幅隐藏起来的画作。
在搜寻失败后,苏茜便开始威胁方宥,后来的事情就很自然了,苏茜在小屋里面被方宥用匕首刺穿心脏而死,然后被摆放在了床上。
而方宥也将那束原本用来临摹用的雏菊放在苏茜的旁边上,以此来缅怀她。
方宥其实之前就幻想过用刀刺穿女人的心脏,他认为那应该会开出一朵最美的花来,他甚至将他的变态想法用涂鸦的方式画在了小屋墙壁上的一角,不过后来被二舅粉刷掉了。
苏茜成了他想法实现的一个牺牲品,杀死苏茜后他其实又画了一幅叫《祭奠雏菊》的画作,就是由那时候的灵感所作的。
方宥将《祭奠雏菊》称为是《杀死雏菊》的姊妹画作,但讽刺的是那些绘画收藏家并不买账,他们认为《杀死雏菊》才是方宥的巅峰作品。
我后来想如果《祭奠雏菊》真的大火,可能方宥这个疯子会再杀几个人找灵感也说不定呢。
方宥在杀死苏茜后,由于二舅突然回来了,于是他便将门反锁上了,躲在窗户下面,而二舅却第一时间选择不破坏现场,去了警局报警,这给了方宥逃离的时间。
方宥原本想直接逃走,但他算错了一个人,就是伍德。
伍德之前在小路上和苏茜有过撕扯,他质问苏茜为什么会和一个老男人(二舅)有染,苏茜扇了他一巴掌,警告他不想坐牢就滚开。
伍德生气地离开了,但越想越生气,于是又折回了,他总觉得苏茜急匆匆地离开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等他到花园时,刚好是方宥要溜出来的时候,而方宥看到探头探脑的伍德,又吓得躲回了屋子,将门又反锁了。
伍德其实也发现苏茜死在床上了,于是惊慌失措的他便沿着小路逃跑了,这时,警察也赶来了。
而方宥,就躲在床底下,那是一张底下缝隙很小的床,方宥就将床费力地抬了起来躲在了下面,一直待了一天一夜,最后逃了出去,没有被人发现。
而后来,伍德成了最大的嫌疑人,由于他与苏茜的指甲里面都有对方的皮肤组织,还有人看到伍德在小路上与苏茜撕扯的场景;再加上二人的纠葛,于是伍德锒铛入狱,而方宥自始至终没有被人怀疑过。
“你……你竟然躲在床底,这不可能,我记得那时候警察还趴下来看过床底,根本没有发现有人!”二舅指着方宥吃惊地说道。
方宥笑了笑说:“眼睛是会看到假象的,那间屋子其实我以前就住过,床底是我设计好的,有五分之一是用隔板拦住的。而隔板外面我用画笔将它画成墙壁的模样,这样子你蹲下来,只能看到我画出来的墙壁,而不是真正的墙壁。”
“我就躲在隔板里面,除非你将床搬起来,不然不可能发现的,但那床很重,估计没有人会想去搬它的。我后来找了时间将那隔板拿走烧掉了,就再也没人知道这个秘密了。”
我听明白了,所以这就是画家的障眼法而已,就像有些画家画一个惟妙惟肖的悬崖,可能我们站在旁边还会害怕。
“可你干嘛要做一个隔板?你神经病呀!”二舅骂道,想到自己睡的床下竟然还能藏人,就感到不寒而栗。
费宁摸了摸下巴说道:“我猜,那里其实就是你用来藏《杀死雏菊》的地方吧。”
方宥脸颊越发红润,目光里面有一丝捉摸不定的神情,“没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不过苏茜确实很了解我,她甚至就快找到它了,这才让我不得不杀死了她。”
一切都真相大白了,方宥忽然嘲弄地看着我说道:“你是记者吧?你袖子里面的录音笔都快跑出来了。”
我看了看,尴尬地将滑出来的录音笔收好了。
方宥起身道:“好了,我也该去自首了,不过,我们的约定不能变,《杀死雏菊》的秘密你们不能说出去,当然,如果你们要说出去,我也没办法了。因为那幅画现在已经在我女儿的名下了,如果你们说出真相,它可能会一文不值,而我和苏茜的女儿也会露宿街头。”
方宥看着二舅,目光戏谑,二舅涨红了脸骂道:“说了不说就是不说,你个小偷瞧不起谁呢!”
7
方宥最后直接去自首了,而可怜的伍德被放了出来,据说他与政府私下和解了,领了三十多万赔偿金,保证不再追究此事。
而在绘画市场上,《杀死雏菊》的价格却节节攀升,很多人说这可能是杀人犯画家方宥的最后一幅画作了,其价值不可估量。
方宥因为自首情节被判了无期徒刑,他的名气更大了,有些人甚至把他比作梵高,人们狂热地去买他的画作,他从前卖出的画作价格也被炒得翻了几番。
“我怎么感觉我们帮了他一样,他这一坐牢反而更有名了,这不是正中下怀?还有你看这个媒体,说他是小梵高,他配吗?人家梵高是自杀,他就是一个杀人犯而已。”二舅拿着报纸不忿道。
我做的那篇《雏菊画家杀人事件始末》的报道也在朝日新闻的版面上刊登了,获得了不小的反响,不过在二舅的强烈要求下我在报道里隐去了《杀死雏菊》真正作者的真相。
“不要说出去了,这样苏茜十岁的女儿就能继承大笔遗产了。”二舅是这么说的。
我才发现二舅这个老处男原来是个彻彻底底的舔狗,哪怕明知苏茜根本不喜欢他,只是怀着目的靠近他,他还要为了她的女儿考虑,真是一个假的独身主义者。
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二舅,毕竟这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东西。
在林川县的最后一晚,我和二舅还有费宁三人找了家饭馆一起吃饭。
“这家饭馆的蟹壳黄和爆炒驴肝你们可一定要尝一尝,老实说,那滋味,你们吃了就会回味无穷。”费宁拿着菜单边翻边说。
二舅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看着他那狂野不羁的脸庞,我突然想起了母亲,如果她也在,那估计就热闹了,她怕是要把在这里的经历说个三天三夜了。
那一晚二舅和费宁都喝得烂醉,最后还是我叫了一辆车把他们送了回去,在拖二舅的时候,从他口袋里面掉出了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照片里面是他和苏茜还有费宁在小屋门口的合照,那时候的他比现在年轻很多,而且打扮得体,还装模作样地戴着个金丝眼镜,活脱脱一副艺术家的装扮。
而那封信,竟然是一封请求收养苏茜女儿的信件,我突然感到有些心酸,二舅应该是很喜欢那个女人的,但他对感情很木讷,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那天晚上,他足足叫了苏茜的名字近八次,我知道,这个老男孩,他心里永远会有一个遗憾。(作品名:《头号揭秘:雏菊谋杀案》,作者:唐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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