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公开曝光四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包工头晏小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4年12月开始,包工头晏小勇挂靠佛山市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恩平市恒大泉都二期组团一、组团二、组团三周边园建工程,之后聘用多名工人入场施工。完工后,晏小勇于2017年9月份与广州市恒大中心进行工程结算并足额领取所有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99多万元,但其将工程款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拖欠安某河、胡某友等十五名工人126763.31元工资没有支付。后晏小勇逃匿离开恩平,经劳动部门多次责令其支付其仍不支付工人报酬。2019年4月19日晏小勇在广州天河区被抓获归案,同月25日其将拖欠的工人工资126763.31元全部付清。2020年4月9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晏小勇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包工头田华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底,包工头田华昌从广州市联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下称中建公司)发包的恩平市大田镇映悦山花园一标段模板工程项目,然后聘用多名民工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中建公司依照合同足额支付了相应比例的工程价款给田华昌。至2019年10月,田华昌以工程亏本为由拖欠了46名民工多个月份的工资合共1159020.29元,之后田华昌逃匿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经恩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公安机关于同年11月13日立案侦查,当日田华昌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投案。后经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中建公司将未到合同约定支付时间节点的工程价款提前代田华昌垫付了大部分的工人工资,而剩余二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蒲某强及李某福与田华昌家属达成承诺支付协议并取得谅解。2020年5月15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田华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包工头吴中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包工头吴中华承包恩平市方圆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方圆公司)的恩平供电局低压集抄改造项目工程的电表安装工程,负责更换恩平市那吉镇、沙湖镇的电表,期间被告人吴中华聘请了朱某新、蒋某华等四个施工队进行施工。在工程全部竣工至2018年5月方圆公司结清工程款后,吴中华尚拖欠四个施工队26名工人工资合计97485元。2019年1月10日经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吴中华在指定的期限内未配合解决问题,仍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2019年1月24日方圆公司垫付了97485元工资给26名工人。2019年4月9日,吴中华在湖南省慈利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家属返还了方圆公司垫付的工资款97485元。2020年5月14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吴中华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江门市华庆广告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11月,蒋庆龄、蓝安均在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105号经营江门市华庆广告有限公司期间,因经营困难,拖欠卓某玲、郑某云等6名员工2018年7月至12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60716元,并于公司倒闭后逃避支付工资。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两次公告通知无果后,于2019年1月14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被告人蒋庆龄、蓝安均仍在外拒不支付员工工资。2019年3月4日,民警在江门市蓬江区白石大道将蒋庆龄抓获,同年3月11日,蓝安均到江门市公安局仓后派出所投案自首。到案后,蒋庆龄、蓝安均清偿了所欠员工工资人民币60716元。2020年3月19日,江海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蒋庆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蓝安均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恩平法院、江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