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文章《另一个“拉姆”》刷屏,作者马金瑜的名字登上热搜,这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自称遭遇了丈夫长期的家暴和出轨。青海省妇联和当地公安介入,将对马金瑜自述原文中提到的天天遭受家暴的女工,包括因家暴去黄河自杀的女性逐一进行排查,让真相水落石出。

来源:传媒内参—广电头条综合

2月6日,前资深媒体人马金瑜通过名为《另一个“拉姆”》的自述信表示自己多次遭家暴,其经历引发外界关注。

随后,其丈夫谢德成接受采访时称没有家暴事实,同时网友开始质疑马金瑜的债务问题。2月7日下午5点50多,马金瑜通过几位媒体圈内朋友发布名为《关于马金瑜债务处理之声明》(附在文末)的回应,其朋友表示,“现在马金瑜个人财力和精神都濒临崩溃”,为了处理其债务问题才发布该声明。

该声明显示,马金瑜的几位朋友开始对马金瑜的个人债务进行登记和偿还,并且通过小范围的捐助、众筹、义卖等活动来筹集资金,以此制定清偿方案。

马金瑜,1978年出生于新疆,2000年进入媒体圈,曾在新京报、南方人物周刊、南方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工作,也获得过许多新闻大奖。2010年 ,马金瑜在一次采访中遇到蜂农扎西,47天后,嫁到了位于青海西南部的贵德县,2014年告别媒体圈。

曾经被传为佳话的“远嫁青海蜂农,从女记者到明星店主”的故事,如今落得一地鸡毛,令人唏嘘之余,对于“家暴”零容忍的态度更加坚定。

“前媒体人自述遭家暴”,丈夫全盘否认

马金瑜在前述文章中称,2015年一次酒醉之后,“暴打突然开始,我的眼睛登时模糊了,拳头不断砸在我的头……头被击打的瞬间,我的小便失禁了。”

文中写道,当时的殴打“一直打到早晨,我没有报警(也许这是最糊涂的,一次也没有报警)”。

“我终于决心带孩子离开,就是沦落到要饭,也要把人带在身边。”文中马金瑜用自述口吻称,她最终决心带着三个孩子离开青海,从2017年7月开始,她和三个孩子“总吃挂面,被不同的房东赶出来过两次”。

2月7日凌晨,有记者联系到扎西,他介绍自己原名谢德成,今年40岁,汉族人。他已经看到马金瑜公开发布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的几次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

“我确实在2011年端午时伸手打过她一巴掌,因为那天我父亲喝了酒,她一直喳喳哇哇骂我爸爸,我夹在中间很为难。”谢德成说,伸手打人的事情发生在2011年端午节,那时他们还未遭遇车祸。但是马金瑜被打得鼻青脸肿,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而对于出轨,谢德成说:“这个可能是她误会了,当时她看见我跟另一个干活的女工在喝酒,并不是出轨。”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偷偷摸摸把三个孩子带走,那天我正在发货。”谢德成说,2018年7月,自己发现三个孩子被带走后,至今与他们没有取得联系。

“目前不管她有没有证据,我特别希望她现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不辞而别?”谢德成说,目前两人尚未离婚,他留在当地养蜂,此前未结清的民工工资及房租都需要他来支付。

此外,谢德成说,2017年,马金瑜的母亲和弟弟生病,而后母亲去世,弟弟还在重症监护室。“后来她给我打电话说‘我们不过了,孩子两个人分头抚养’,后来她就带着孩子走了。”

谢德成称,当时他接到马金瑜的电话时,还在盘算着两人开民宿的事情。“当时还在带着人刷墙,孩子带走了之后,我在这边一边养蜂一边等她,直到昨天(6日)晚上才听到她说我家暴的消息。”

对于部分网友称两人的文化水平差距大一事,谢德成表示,“交流上确实有些问题,因为文化上的差距,但是问题不大,我都是听她的。做电商是她说的,但是采购打包都是我在做。”

谢德成说,直到现在马金瑜并没有联系他,他也不知道对方发文的目的,希望她能给出一个解释。

事情真相如何,尚待调查。不过,这篇文章也让家暴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话题。2020年,拉姆案和山东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就曾引发舆论关注。

青海省妇联:将对马金瑜文中所述家暴、

自杀女性情况逐一排查

2月6日,就网传女记者马金瑜《另一个“拉姆”》自述文章中反映其遭受丈夫家暴等的相关情况,青海省妇联高度关注,责成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妇联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就马金瑜自述文章中所反映的情况,经贵德县妇联、公安多部门联合调查,初步核实:马金瑜曾为新闻媒体记者,2012年与青海省贵德县新街乡鱼山村民谢德成(即文中所提扎西,汉族)结婚,2015年开通微店做电商,2018年与谢德成闹矛盾后携三子离开贵德返回原籍新疆石河子市,至今未与谢德成办理离婚手续。

马金瑜文中所提“把长信发给县文联和宣传部的老师,委托她们交给县妇联和公安局”之语,经核实,上述单位均表示从未收到过马金瑜相关申诉信件。县妇联也从未接到马金瑜本人或信件来访,县公安局也未接到过马金瑜相关报警电话。

根据青海省妇联称:目前贵德县公安局正在给谢德成做笔录,但尚未联系到马金瑜本人,省、市、县妇联组织也正在进一步跟进事件进展。

2月7日,青海省妇联权益部发声称:青海省妇联高度关注马金瑜被家暴事件,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要制止家庭暴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助,不要隐忍,可以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部门会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表达,有效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青海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我们同时将对马金瑜自述原文中提到的天天遭受家暴的女工,包括因家暴去黄河自杀的女性逐一进行排查,让真相水落石出。

央视网评:为何舆论总被“家暴”点燃?

去年,“拉姆案”曾在互联网引起爆炸式效应,让家庭暴力相关话题置于舆论焦点。日前,《另一个“拉姆”》一文再掀热议,前女记者马金瑜在文中自述情感经历,揭露长期遭到丈夫家暴,引发舆论震荡。目前,警方已介入并展开全面调查。

舆论发酵过程中,从开始人们对马金瑜遭遇的同情声援,到后来出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质疑,再到马金瑜丈夫对家暴行为矢口否认的“罗生门”,舆论导向多次变换,相信事件结果自有公论,但事件涉及的核心问题——家庭暴力,值得借此机会再次探讨。

家庭暴力与社会文化、习惯传统、性别差异、执法尺度等诸多问题交织相伴,不仅是家庭内部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成为最为引人关注的议题之一。但这一问题往往陷入“不出事不关注、一出事就炸锅”的怪圈。

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如何看待为爱远嫁藏区却遭家暴?

  • 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 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 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2月7日,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再次发文评此次家暴事件——《女记者为爱远嫁屡遭家暴:隐忍退让只会自断生路!》,文中表示:

  • “零容忍”是共识,更是政法机关的态度

两口子闹别扭,本就是两个人的事;但若触及法律的底线,必然会被追究到底。当一个人把家暴当成家常便饭,政府和法律必当挺身而出,对施暴者依法严惩,对社会恶习坚决革除!

法律是保护被家暴者最可靠的盾牌。

2019年,美妆博主宇芽哭诉被家暴的当天,当地公安机关就已经介入调查,当晚就通过媒体发声,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不是一个个案,近年来,法律对惩治和防范家暴的大网越织越密实。

2015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从政法机关到民政、村(居)委会,从妇联到共青团、工会,社会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预防、发现、惩治、救助职责清晰、贯穿全程。

维护“家门里”的安全,已经成为各部门共同的职责。

  • 舆论的善意,是良知的回归、社会的进步

家暴是违法的,并且在全世界范围内隐秘的存在着。家暴不应被贴上地域和民族的标签,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应是家暴的“挡箭牌”。

面对马金瑜遭受家暴,不应去考虑“为什么挨打”,而应将“决不能打”做为共识——舆论的关注点,更应聚焦于如何在法治的框架内严惩施暴者,如何更好的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

家暴不仅是家事,更是社会的事。社会成员对任何形式的暴力给以最明确的反对,对任何施暴者给予最一致的谴责,对法律提供的解决方案给予最大程度的期待,是一个社会文明与法治的里程碑;从原先的沉默不语,到现在一个个敢于站出来的受害者,也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厚植现代文明的根基,经济社会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成果才能反哺文明的进步。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附:《关于马金瑜债务处理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