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门厅,许多沿街商户并不陌生,也就是我们日常见到的许多商场入口处搭建的一种建筑物,一般为进门地方的缓冲区。但就是这个门厅也不可随意搭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2月5日,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汇丰中队雇用专业人员,将临河区乌兰布和路西侧某饭店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搭建的近20平米的门厅依法实施彻底拆除。
据该局汇丰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4日,汇丰中队执法人员在辖区街路巡查时发现,位于乌兰布和路西侧的鹿王芳草地C区东北角的某饭店门前正在施工,只见三、四名工人在现场焊接3米多高的不锈钢框架。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了解得知,原来是此饭店准备在饭店入口处搭建一个门厅,面积近20平米,当时门厅框架已基本完成,用铝塑板封顶。经查,此饭店并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即为此饭店相关负责人王某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尽快自行拆除。
为了防止给周边商户带来不良影响,2月5日,汇丰中队雇用专业人员,将此门厅依法实施了彻底拆除。
城管提示:立面装修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杜绝擅自进行房屋改造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等违章行为。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博
通讯员 邬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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