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办公拿文件摔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形,结合你的情形可以适用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疫情期间你在家办公,那么你的家庭住所可以视为工作场所。你拿文件摔伤可以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伤害,但是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你需要证明遭受的身体伤害与履行职责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简单来说,你要有证据证明你摔伤是因为拿文件而导致的,而这个文件是你在家办公所必须的。本人建议可以搜集以下证据证明你的主张:1、公司发放的任务工单、OA工作流转等; 2、公司领导与你就工作进行沟通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3、电子考勤、定位打卡等;4、拿文件摔倒的摄像头监控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

视频发布者和平台有义务做出安全提示?

回答视频发布者与平台是否有安全提示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对短视频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安全提示的界限在哪里。目前为止,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视频发布者与平台有安全提示的法定义务。对于何种视频需要进行安全提示,何种视频不需要安全提示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具体的视频来进行判断。这里面主要涉及到视频发布者与平台审核人员的认知水平问题。目前对于存在高风险、致命性的动作、行为都进行了风险提示,比如极限运动、体操竞技、高危实验、不适合未成年人等。但对于一般的行为是否需要安全提示,这不仅取决于发布者与平台,也取决于观看者、模仿者的认知。我们知道任何一项行为或运动都有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尤其对于一些特异体质的人群来说他的潜在风险较常人更大。视频发布者与平台无法得知观看者与模仿者存在某种特异体质或不适合该动作的模仿,如果不加选择做安全提示,那么所有动作、行为类的视频都要进行安全提示,这无形中也加重了视频发布者与平台的安全提示义务责任。针对你描述的情形,你所说的舞蹈来看是否有安全提示义务,要结合以下几点来看是否必要:(一)正常的成年人是否能轻易出判断出该动作有潜在危险(二)视频是属于展示类视频还是教学视频 (三)视频点击量是否巨大,是否经平台推荐 (四)视频评论区是否存在关于危险的反馈(五)平台是否接受过大量网友投诉。

恶搞一线医务人员和志愿者怎么惩罚?

“恶搞”一词是由日本发明并传入我国,其含义可以理解为恶意的搞笑。恶搞如果不慎就可能造成违法,如你问题中对一线医务人员与志愿者的恶搞,如制作、上传恶搞的视频、图片、文字可能构成对上述人员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的侵害。根据刚刚生效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一旦构成违法,那么将面临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行政责任主要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规定,通过网络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或者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吃野味违法吗?怎么举报?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吃野味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该决定明确规定,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除了家禽家畜以外全面禁止食用。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你发现有人食用野生动物的,可以向农村农业(渔业)、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督、森林公安等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网上被人骂,怎么维权?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他人通过网络进行侮辱诽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你可以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网络平台进行删贴处理,如果网络平台未及时处理,你可以登录www.12377.cn进行在线举报该网站存在有害信息。如网友仍不断地发布侮辱或诽谤信息的,你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发贴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你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网友或网络平台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