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榆林市能源局发布消息,2021年1月30日至2月2日,陕西煤监局榆林监察分局和市能源局先后两次对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喜平)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通风系统不可靠""非防爆车辆入井"等5条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榆林市煤矿安全八条禁令》等相关规定,现责令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该矿所在地公安和供电部门要对其采取停供火工品和限电措施。同时,该矿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其采取停供煤炭计量票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