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政治敏感性强、要求标准高。“十条禁令”是换届工作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
2021年地方各级班子陆续进行换届,近期中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十条禁令”的换届纪律规定,为今年各地的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立下了纪律规矩,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纪律保证。
“十条禁令”,即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其中,每一条的明令要求、行为表现、处理规定,讲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可以说,“十条禁令”是条条直击要害、一针见血,问题导向十分明确。
众所周知,换届是各级各地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各级班子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民主建设、作风建设,关乎地方区域的政治生态、风气营造、党政形象、人心向背。
无疑,坚决把换届“十条禁令”贯彻执行好,有益于换届工作的程序规范、制度落实、监督查处、正风肃纪,有益于把严换届工作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重要关口,有益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大环境。
这对于提高地方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建设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对于选拔任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担得起、作风上过得硬、表现上信得过的党员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对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群众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换届工作换出团结、换出正气、换出干劲;对于维护各地党政良好形象、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严格执行换届“十条禁令”,务必以史为鉴、以案为例、以人为镜,深刻反思和汲取以往一些违法违纪换届案例的沉痛教训。说到这里,想必人们对曾经发生的辽宁案、衡阳案等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例仍可能记忆犹新。这些案例所造成的“轰动”效应、“塌方”后果、“群体”伤害令人不寒而栗。前车之鉴,岂可覆辙?
“十条禁令”给今年各地的换届工作划了一条清晰的“红线”,扎了一个牢固的“笼子”,立了一面厚重的“城墙”。谁要是把“禁令”视为儿戏、形同虚设,谁要敢心存侥幸、触碰红线,谁就必将头破血流、受到严惩。
“看似无情却有情”,说的就是法规纪律。对待法规纪律心存敬畏者、“胆小如鼠”者、循规蹈矩者,往往前景一片光明。相反,如果不重视、不自觉、不遵守,那必将自食其果、悔恨终生。对待和遵守换届“十条禁令”,也是如此。
(图源:360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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