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2月7日,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决定于2021年2月10日起,启用电子警察对中心广场环岛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停放机动车和逆行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具体如下:
一、抓拍路段:
中心广场环岛路段。启用违停智能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两侧施划有黄道沿、黄色禁停区域内,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自动拍照取证、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二、处罚依据和标准:
1、违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实施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2、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通行规定实施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编 辑:田 芊
责任编辑:孙黄荣
总 编 辑:张永罡
总 监 制:黄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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