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矫月 见习记者 马宇薇

2月8日,露天煤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矿”)于2月7日收到扎鲁特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扎矿于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境内未依法取得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等349.3079公顷建设采掘场、排土场、道路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扎鲁特旗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扎矿处以29元/平方米罚款,合计1.01亿元。

露天煤业表示,截至本公告日,扎矿已做出积极整改,一是执行本处罚的决定缴纳罚款。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立即开展不合规土地的合规用地手续整改报批工作,推进审批程序,尽早完成整改。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