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嘉义市吴姓男子是某女钢琴老师学生,去年2月14日情人节晚上纠缠女老师2小时,女老师只好答应他,2人一同到市区一家宾馆,吴某却趁机偷拍女老师换衣、盥洗、上厕所过程的裸照,更将照片洗出来找人丢进女老师家中庭院,被女老师丈夫发现;女老师向警方报案,检方起诉,日前嘉义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吴某有期徒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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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在开庭时说,案发数月前,有答应吴某情人节当天一起吃烤鸡,但后来发现吴某有异于常人行为,后来表示2月14日已另有安排行程;当天吴某趁她下课开车时,开门直接坐上副驾驶座,要求她一起去宾馆,她不愿意,吴某却不下车,在路边僵持2小时,最后不得已而答应,并要求进宾馆后吴某就会离开,但进去后吴某却对她又抱又亲,她想清洁干净,所以去洗澡后离开宾馆。

侦讯时,吴姓男子坦承有拍摄女老师更衣、盥洗、如厕过程裸体照片,但辩称那天是去庆祝情人节,在旅馆里面玩,所以就拍照,拍照有经过告诉人的同意,女老师也有拍他;女老师则说,对被拍照根本不知情,不可能同意拍摄,且5照片中有4张眼睛没看镜头,全都面无表情,根本不是互相玩。

而当天女老师有传简讯“晚餐餐约不好意思请先取消喔”,吴某则回传“你处处针对我、每天针对我,对你没好处。我不是被欺负长大的,你休想每一次都要这样忽悠我,我不会接受”,法官认为2人已有争执,在宾馆一起玩乐并不合理。

法官审理时认为,吴某未经同意拍摄女老师裸照,事证明确,审酌吴某行为严重侵害女老师隐私,还将照片冲印出来后丢置在女老师住处,让女老师丈夫知悉,并否认犯行,判处他有期徒刑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