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闭幕,会上选举了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兴宁市人民检察院院长。

选举,周展明当选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彭宙当选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公告(第1号)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依法选举产生了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名单如下:

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展明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 宙(按《地方组织法》规定,报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以公告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二0二一年二月八日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刘海阳 张森源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