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昭通市彝良县法院获知了一个让人唏嘘的抚养费执行案:一农妇与前夫离异后,迅速再婚并生儿育女,但一直对自己跟前夫所生的一个女儿不管不问,后被法院在2017年判决每月给其女儿支付300元抚养费,却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成为一名违背法理和情理的“老赖”。

今年2月7日,该农妇仍拒付亲女儿的抚养费,直到法院依法对她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书后,她才“服软”下来,向法官求情并乖乖交钱,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3年来

农妇拒付女儿抚养费后成“老赖”

范某娥,女,现年23岁,家住彝良县奎香乡。

2014年7月,范某娥与丈夫邓某勇生育了女儿小润(化名)后,夫妻间争吵不断。

2015年10月,范某娥离家出走,并重新组建家庭,又相继生育了两个孩子,一直对年幼可爱的女儿小润不闻不问。

2017年5月,无奈之下,前夫邓某勇一纸诉状,将范某娥起诉至彝良县法院,要求范某娥向小润支付抚养费。

同月17日,彝良县法院依法对该抚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人范某娥从判决之日起,每月向小润支付300元抚养费,一直抚养到小润年满18周岁为止。

可是,一审判决生效后,范某娥置若罔闻,对前夫邓某勇的诉求和承办法官的提醒不予理睬,拒不向女儿小润支付一分抚养费,态度很蛮横很强硬,认为法官拿她没办法。

对于该案,邓某勇向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彝良法院及时受理并认真执行,却由于被执行人范某娥经常失联或拒不执行而“搁浅”。

现如今

“老赖”在法院拘留决定书面前“趴下”了

2月6日晚,彝良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被执行人范某娥“低调”地从外地返回彝良老家过年的消息及行踪。

次日清晨,该法院法警找到并控制了被执行人范某娥,随后把对方带回彝良法院。

当天上午,任凭法官如何耐心劝导和调解,范某娥仍然坚决拒绝支付女儿小润的任何抚养费。

于是7日当天中午,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老赖”范某娥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拘留决定书后,范某娥的态度迅速来了个“大转弯”,才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很严重,连忙向法官求情。

7日当晚,当事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向女儿小润支付了4800元,作为女儿被拖欠了3年多的一年零4个月抚养费,剩余抚养费将在后期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按期支付。

至此,6岁女童小润的抚养费有了着落,这起被范某娥“折腾”了3年多的抚养纠纷案终于案结,也让一直关注这个案件执行的法官舒了一口气。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乐华方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朱丽

编审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