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

身边的年味也越来越浓了

写春联、办年货等

这些传统项目早已经做好准备

但是有一个项目可不能有

那就是放烟花

在此提醒小伙伴们

我县县城大部分区域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而在禁放区外允许燃放的地点

大家在燃放时也要注意人身安全

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县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北至灌河,西至黄响河、通榆河一带,南至迎宾大道,东至沈海高速。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除禁止燃放的场所和地点外,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禁放的是烟花

绽放的是文明

让我们共同努力

共同守护“响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