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浙江嘉兴。在一个小区停车场内,殷先生买了四只鸡准备送人,可能临时有事将鸡挂在电动车上,可是鸡在袋子内挣扎到了路边,一旁的私家车车主杨先生看到了鸡在路中间时,就将鸡放在自己的后备箱内,然后找到小区物业寻找鸡的失主。

杨先生称,小区物业也是很快找到了失主殷先生,可是他没有感激杨先生,反而诬陷杨先生偷他的鸡,并要求杨先生赔偿100元买下4只鸡,对此杨先生觉得十分荒谬,两个人也是一直僵持不下,最后杨先生选择报警处理。

随后,民警根据现场监控,判断杨先生是做好人好事,没有存在偷盗的行为,而殷先生对此还是不服,他希望民警将杨先生刑拘。很多网友对此也发表了评论,下次再捡到他的东西直接拿走,没让你赔偿洗车钱就不错了,还要倒打一耙。

笔者认为。殷先生的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不仅没有感谢还诬陷他人,假设杨先生真要偷鸡,直接拿着鸡就走了。生活中,我们也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在帮助他人时,只要保留有效的证据,即便遇到“恶心”的人,我们也能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