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简称新华医院)去世。因其家属未结清医疗费,医院拒开死亡证明,致遗体存放殡仪馆17年,产生20余万费用。

2月8日,其母胡月琴告诉记者,近期新华医院向其道歉,全额免除所欠医药费,承担遗体存放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其10万元赔偿款。

医院道歉并赔偿,当事人:接受道歉,放下怨念向前看

2020年10月30日,猛犸新闻以《男生术后去世,欠下医疗费,医院拒开死亡证明,遗体存放殡仪馆17年产生20余万元,缴费后才能火化》报道了上海市民胡月琴为其子李奇乐无法安葬奔波始末,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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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胡月琴联系猛犸新闻记者,告知事情已经解决:“今天我收到了医院打来的欠款,感谢您的帮助,这起17年多的纠纷彻底结束了。”

胡月琴告诉记者,2020年12月18日,在当地市、区、街道、小区相关负责人及律师的见证下,新华医院代表就当年儿子治病之事向其道歉,并承诺全额免除其子此前治病所欠医药费,承担遗体存放殡仪馆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胡月琴10万元赔偿款。

“经历这么多年的奔波,我产生了放下怨念向前看的心态,接受了道歉并且承诺,不再就此事向新华医院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胡月琴说,今天收到银行通知,这笔欠款已到账。

“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们全家倾尽全力17年多都无法解决,如果没有你们的参与和帮助,不可能在短短的2个月解决。”胡月琴感慨。

曾为儿子死亡证明一事奔波17年,其间丈夫因病去世

2003年,李奇乐在新华医院被诊断为胰腺炎,术后病重去世。随后,医院以其欠12余万医药费为由,拒绝开具死亡证明。此时,胡月琴已缴纳40余万医药费,无力支付其余的20余万。因缺乏死亡证明,无法销户,李奇乐的尸体被搁置在殡仪馆。

胡月琴与丈夫为此事持续奔波,期间其夫因病去世。2018年12月,胡月琴收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答复:“经查,患者李奇乐的病史资料存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您可去新华医院(医患调节办公室)办理复印手续”。拿到儿子死亡证明后,胡月琴在当地派出所开具了死亡殡葬证。在殡仪馆,她被告知根据规定遗体存放产生了20余万的费用,需缴纳后才能进行火化。

“我确实没有这些钱。”胡月琴说,自己全靠退休金维持生活,20万元对她来说难以承担。她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于新华医院不提供死亡证明,因此这笔费用应该由医院承担。猛犸新闻曾就此事致电新华医院宣传部,对方表示稍后回复,但随后并未对此作出说明。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分析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在患者去世后有义务向家属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否则其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即使患者家属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剩余医疗费的,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也应当履行其义务;对于医院来说,完全可以通过后期民事诉讼来索要医疗费,而非一拖十几年,让患者家属奔波十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