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件黄金首饰被偷了。”

1月31日晚上,

泉州市民黄女士

到鲤城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报警。

近日,该所民警成功劝说嫌疑人

梁某来所投案自首。

梁某盗窃发小黄金首饰3件

经调查,梁某今年20岁,从事电商工作,他和黄女士是初中同学,都是永春人,发小关系。两人在鲤城区合租一套房,彼此关系要好,房间可随意进出。临近年关,手头缺钱的梁某竟把黄女士的黄金饰品偷出去变卖换钱。

2020年12月21日,趁着黄女士回永春,梁某溜到她的房间,从抽屉里拿走了一条项链、一条手链和一个手镯,都是其母亲为她买的纯金饰品。随后,梁某把首饰拿到一家黄金回收店,谎称着急用钱要把自己的饰品卖掉,三件首饰共卖了5900元。

1月11日,黄女士回到租房发现母亲送给自己的首饰不见了。饰品对她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她一时很着急。由于梁某曾经把黄女士借给他的IPad拿去卖掉,而且两人合租,房间是没上锁的,黄女士怀疑梁某偷走了黄金首饰。微信聊天中,梁某承认是自己把首饰拿去卖掉,但是拒绝归还和赔偿,还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黄女士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1月31日,沟通无果、忍无可忍的黄女士选择了报警。到案后,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让家人赔偿了黄女士7000元,取得了黄女士的谅解。目前,梁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2月7日,黄女士专程到该所向办案民警送上“勤政爱民 立警为公”锦旗,感谢他们为自己挽回损失。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