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招远公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土壤。
POLICE
近日
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根据前期梳理线索
接连抓获八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2岁)、郑某诚(男,27岁)、温某鑫(男,26岁)三人多次组织于某江(男,20岁)、郭某凯(男,26岁)、冯某磊(男,21岁)等五人大量办理银行卡、手机卡进行出售,从中非法获利。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相关人员利用银行卡、远程网络通信设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非法提供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账号等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银行卡、手机卡近百余张。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电话卡、QQ账号、微信账号等均是违法行为。贩卖“两卡”不仅会受到严厉的惩戒,还触犯刑法。招远公安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切勿将个人隐私透漏给他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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