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以来

全市共查处非法储存(燃放)案件6起

行政拘留7人

收缴烟花爆竹75件

落实举报奖励2.3万元

案例一

2021年1月11日17时,旧城派出所和制革区派出所根据举报,在我市旧城镇村民李某永(男,59岁)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箱;李某永被行政拘留3日,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箱。

民警在李某永家中查获的烟花爆竹

2月3日,在辛集市旧城镇新桥东侧平房内,再次查获李某永储存的39箱烟花爆竹;李某永被行政拘留8日,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9箱

李某永被行政拘留

案例二

1月28日11时,中里厢派出所接特情线索后,在辛集市中里厢乡穆某伦(男,59岁)家中机动三轮车上查获烟花爆竹12件。穆某伦被行政拘留7日,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2件。

民警在穆某伦家中查获的烟花爆竹

穆某伦被行政拘留

案例三

2月1日16时,和睦井派出所接举报后,在辛集市和睦井乡和睦井村一农资门市部内,查获位某(男,51岁,和睦井乡人)非法储存的组合烟花1箱、中国红鞭炮4箱。位某被行政拘留7日,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箱。

民警在位某门市部内查获的烟花爆竹

位某被行政拘留

案例四

2月4日,辛集派出所接匿名举报称辛集市新垒头镇康某(男,28岁)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实,2021年02月初,赵某(男,31岁,辛集市新垒头镇人)通过康某将去年存留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6箱对外销售,其中卖给赵某炬20箱,赵某从中获利非法利益900元,康某从中非法获利600元,剩余的各类烟花爆竹6箱在检查康某住所时被缴获。

赵某炬被行政拘留

康某被行政拘留7日,赵某被行政拘留8日,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箱,没收非法所得1500元;赵某炬(男,29岁,辛集市新垒头镇人)被行政拘留3日,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箱。

目前,我市在全市所有乡(镇、区)安装44个蓝天卫士高清视频监控,对其周边3—5公里范围内发生的焚烧秸秆垃圾、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实时监控,现已将全市范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时监测。大气办空气质量指挥中心已将公安交警指挥中心视频监控以及河道视频监控平台、数字城管监控平台接入,对全市范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测。

视频监控平台

我市大气办空气质量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守,不断进行视频跟踪,抓拍锁定证据,指挥中心发现问题后,通过微信和手机APP软件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各乡镇区、各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查实、第一时间打击。

望广大市民朋友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守护辛集的天空蓝

共同迎接平安祥和喜庆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