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怕犯错 怕的是犯错不知道悔改
一次酒驾被查
就应该改过自新
酒后绝不驾车
而不是再次抱着侥幸心理违法犯错
1月27日凌晨,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金城江城区南新西路南园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
查获一起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
当晚0时许,一辆蓝色小型轿车突然靠边停车,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查看。车上两名乘客下车离开,司机也跟着下车想离开,被执勤交警及时截住,通过酒精快测棒检测发现这名女司机莫某存在酒驾嫌疑。
民警将莫某带上警车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的酒精检测和核查。
上了警车后,女子自己“漏底”称,今晚是第二次酒驾被查,说着说着情绪开始激动,问民警自己是不是要被拘留?
“我想知道是拘留15天是吗? 我要有心理准备。”
“因为我刚得驾驶证,这是第二次酒驾被查到, 我觉得对不起家人,担心过年不得回家......”
据了解,莫某的
姐妹从广东回来,当晚大家在一起聚餐,聚会结束后,
莫某觉得凌晨了不会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半路却被交警抓个正着。
经过检测,
莫某酒精含量为4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
查
莫某第一次酒驾被查时间是2020年6月23日,当时被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半年后,莫某重考科目一合格,再次获得了驾驶资格,没成想,刚获得驾驶证又因酒驾被交警查获。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
莫某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
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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