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合并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运政发〔2020〕40号)以及运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小组《关于承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盐湖区对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6项,承接14项,合并4项为2项。
决定取消的16项行政权力事项
具体名单戳下图↓↓↓
决定承接的14项行政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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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合并的4项行政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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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合并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运政发〔2020〕40号)以及运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小组《关于承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盐湖区对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6项,承接14项,合并4项为2项。
决定取消的16项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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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承接的14项行政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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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合并的4项行政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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