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0日讯 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北宅街道办事处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并提醒广大居民依法、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每年只有六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及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移风易俗,崇尚文明节俭,需要全街道居民朋友的共同努力,请大家尽量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如确需购买、燃放,勿忘安全!

如何购买烟花爆竹

1.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场所去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走街串巷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

2.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小的玩具烟花,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礼花弹及大型组合烟花应由取得燃放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燃放。

3.不购买、不燃放“三无”(无批发经营单位名称、无防伪标识、无销售许可证)产品,不购买、不燃放市政府明令禁止销售的拉炮、摔跑、砸炮等危险品种。

4.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的产品,产品标志、安全标签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有提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

5.北宅街道烟花爆竹售卖点:峪夼社区烟花爆竹售卖点,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3780662278。

燃放烟花爆竹除应按照说明书操作外仍需注意事项

1.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尽可能在室外燃放,且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2.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3.要由大人燃放,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并阻止他们燃放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及取出烟花爆竹内的火药做其他玩具。

4.要选择安全地点,且平稳放置后燃放。

5.一般采用香烟或香点燃方式,点燃后,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拢产品,一般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6.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区域或路段燃放。

7.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高压线、公共场所等;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8.严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戏,极易发生伤害事故。

9.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里,容易受到伤害。

烟花爆竹的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携带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鞭炮引线搭乘火车、轮船、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严禁伪装或伪造品名运输烟花爆竹。

2.要存放在家中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火种或发热的地方。

3.要做到离家时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起家中火灾。

4.要把阳台、平台、屋顶、天井上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理掉,预防可燃物引燃后殃及家中。

5.要把外墙上较大开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

6.不要购买过多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严禁为非法销售提供储存场所。

祝全街道居民朋友春节愉快、健康平安!

[来源:信网 编辑:三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