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凉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称:凉州城区城市建成区东至金大路以西,西至金武高速以东,南至312国道以北,北至金大路以南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此范围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武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