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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抢多少钱红包会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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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必思“清”,越是喜悦祥和,越是放松心情,就越要守住“底线”,让廉洁新风吹拂新春佳节。

党员干部抢多少钱的红包会受处分?过年收礼,哪些情形算受贿?春节期间哪些红线不能踩?一起来看看——

过年收礼,哪些情形算受贿?

借节庆之机收礼能否构成受贿,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即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就属于受贿行为。

那么哪些情形属于“为他人谋取利益”呢?《解释》规定,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均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解释》,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也就是说,党员干部如果索取收受下属或者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当数额达到三万元,即使未发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情节,只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如果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财物,但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又将面临什么后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综合上述纪法规定,党员干部利用节假之机收受礼品,受到党纪法规的双重约束,即使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也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党纪政务处分。

家长发红包,老师你可别手滑就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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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即便不当班主任,老师也会有几个班级群。 学生大一点的还好,有学生群,学生小一点的,多是家长群。 学生群里,老师和学生小打小闹,发发红包,倒也无妨。 但是,家长群里,教师君提醒各位老师,可就得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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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阶段,有一条新闻: 家长给一个老师发了一个88块红包,老师点开后被举报了。

班上有一名学生家长,要求张老师给孩子调位置。 但这名学生个子高,如果调到中间,会挡住其他学生,于是就调到了倒数第三排。 但这个家长“不依不饶”,不断打电话、发微信要求张老师给孩子调座位,使得家长与老师的关系比较紧张。

2017年1月18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一,这个家长给老师发了一个88块钱的红包。 老师以为是礼尚往来,家长想改善关系,顺手点了红包,并且马上返还一个90元红包。 可是,这名家长没有收,告到当地教育局,老师私下收取家长红包。

后来,老师被教育局处分:

“某某同志身为人民教师,违反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鉴于某某同志收受学生家长的微信红包后,能马上回赠超过学生家长所给金额的红包,在主观上没有贪心占有的故意。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张某某同志免于纪律处分,给予诫勉处理,并将所收受的红包交由组织处理,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并于 2018 年1月12日前向教育局提交书面检查。 ”

这位家长真的是唱了一出好戏,挖好一个坑,让老师往里跳啊。 老师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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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和家长单独聊天里的红包不能点,群里的红包也要慎重。 前年教师节,一位老师收了家长微信群里的红包之后,这位家长立马截图,上报有关教育部门, 这位老师就这样被赤裸裸曝光了。

春节期间,红包更是满天飞,老师可千万手滑不得。不要一位,你回一个红包就行了,但是对方收不收,你并不知道。老师玩不起,一旦有点闪失,受到处分的一定是老师,而不是家长。所以, 一开始,老师就要把这种可能杜绝在摇篮里。

设立规矩

在家长群里设立规矩,新年期间不能发红包,只能讨论学生学习、作业等相关事情。 家长亦不可私自给老师发红包,若发现必定在群里公示。

一所小学的班主任就是采取这样的做法,在家长微信群里直接劝诫: 禁止在群里发红包。

班主任发布的这道“红包禁令”,虽然让家长都感到很拘束,但同时的确避免了一些是非。 这样可以让家长的心思更多地放在孩子身上,特别在逢年过节的”敏感期间“,也可以减少关于老师的“负面新闻”。 当然也有家长表示,班主任禁止在群里聊与学习无关的工作,且禁止发红包等做法,使得群里难免有些无聊、拘束。

含蓄婉拒

杨先生的儿子在某小学就读,过年期间,家长们在群里共发了33个微信红包,可两位老师一个红包都没拆,只对家长发来的祝愿回复谢谢。 其中一位老师含蓄地表明,自己的手机不与银行卡绑定,所以无法参加抢红包。 而另外一位老师则表明,自己年岁大了,不会微信抢红包,只能道声祝福了。

微信绑定银行卡,其实也是常态。 教师如此说,不过是含蓄婉拒,但却避免了双方尴尬,也不失为一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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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其实就是一个工作,但是在社会上,却常被当成一个时时刻刻印着的身份。

这种身份,不是说,你走到哪儿,别人介绍你,这是某某老师。 而是你不在学校,也始终被教师职业要求所约束。 你是老师,所以你必须品德高尚,不能犯错; 你是老师,所以不能有脾气,得以德报怨……

有的老师说,自己受了气,连说句“有毛病”,都要被回一句“就这样,还当教师呢”。 一有负面新闻,被网友@教师的道德哪去了,常常是某个老师出点问题,所有老师一起挨过。 工作压力逐年增加,工资职称却是纹丝不动。 领着保姆的钱,操着亲妈的心,连寒暑假都要被质疑应不应该有。

现在,连发个朋友圈,晒几张照片都得小心翼翼,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身份,担心家长看到会怎么样,领导看到会怎么样,谁知道还会不会来个寒假禁止晒朋友圈。而今, 春节也得提防种种套路,小心谨慎。

过年了,这些“娱乐”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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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许多人在与家人团聚的同时,也会选择不同的娱乐形式来消遣放松。适当的娱乐活动有助于放松身心,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有些“娱乐”项目要谨慎选择,以下娱乐“红线”就万万碰不得。

1.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2.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KTV娱乐活动。

3.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洗浴活动。

4.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泡温泉活动。

5.违规出入高档娱乐会所。

6.违规用公款滑雪。

7.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

8.违规用公款打高尔夫球。

9.违规用下属单位的公款钓鱼。

过年欢聚莫入“局”

春节前后,又到了各种“局”增多的时候。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打起精神,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时刻警惕各种别有用心的“饭局”“酒局”“牌局”,切莫踏入“请君入局”的陷阱。

节假日亲朋好友一起聚聚,本是很正常的事。但党员干部要注意,若是借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就是违规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已触“红线”,再接受礼品礼金更是错上加错。

组织“饭局”,和谁吃有讲究,谁付钱同样也得注意。

此外,除了“饭局”“酒局”,有些党员干部还沉溺于“牌局”“麻局”“赌局”,甚至在工作或值班期间违规参与带彩娱乐。

春节期间本是与家人团聚欢乐的时刻,若是被各种“局”所困,不仅影响过节心情,还可能触犯党纪国法,得不偿失。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管住自己的嘴,还要管住自己的手和腿,千万不要被各种“局”套进去。

公车姓“公” 切莫私用

近年来,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持续加大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逐步铺开,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逢年过节,“车轮上的腐败”还是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因此受到查处。

公务用车是为执行公务配备的车辆,绝不能私用,也不能将目光转移到了公务加油卡上,想方设法“揩公家油”。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除了自己不违规使用公车,还要履行管理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好单位公车。如果疏于管理导致公车被他人私用,同样会受到处分。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看似小事,实则事关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一定不能有侥幸心理,要严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

微信红包别随便抢

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电子红包,同样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电子红包别收

一般来说,抢红包需要根据当地正常经济水平、个人经济能力而定。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电子红包,同样适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面值小,数量多的红包需小心

党员干部要警惕抢红包的金额和次数,一旦红包金额累积到一定数量,就要小心了。

3、微信专包要慎抢

如果有人发一对一的专包,就要小心了!党员干部要看发红包的人是否与自己存在职务上的关系,如果有,最好避嫌不要点击抢红包。

微信群内还有人会发“XX专包”,这时候也要注意了,要在金额、发包人等各方面反复思量。

4、不要用微信红包参与赌博

微信红包中的拼手气红包是人们生活中经常玩的一种游戏,然而少数“有心人”利用微信群虚拟赌场,通过让他人抢红包的方式牟利,这涉嫌赌博,党员干部不要参与。

5、告诫家人,留意微信红包

现在很多隐形贿赂不会直接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而是会针对其配偶、子女等亲属。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需加强警惕,告诫自己的家人,要留心自己抢到红包的金额、次数及红包发放人,一旦有异常要拒收。

来源:新华网、教育公社